昨天,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出臺了《關於推進混合所有制企業和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從業人員參加醫療保險的意見》的文件。該文件明確要求各地勞動保障部門,把與用人單位形成勞動關係的農村進城務工人員納入醫療保險範圍。關於這類人羣的醫保繳費基數,可以按照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確定。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此次要求,對混合所有制企業和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從業人員,我國要開始通過建立統籌基金和參加大額醫療費用補助辦法將他們納入醫療保險範圍,重點解決大額醫療費用風險。對門診等未納入醫療保險支付範圍的醫療費用,以後用人單位應給予其適當補助。這是因爲混合所有制企業和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已成爲我國城鎮新增勞動力、下崗失業人員和農村進城務工人員就業的主要渠道。
據瞭解,該文件還建議,要充分發揮街道社區勞動保障工作平臺的作用,將醫療保險管理服務延伸到街道社區。充分利用銀行、郵局等社會窗口,委託辦理繳費手續,爲這些參保人員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務。
相關人士表示,本月內,湖北省等部分省市的勞動保障部門已經有望根據農村進城務工人員,以及混合所有制企業和非公有制經濟組織用工的特點和醫療需求,出臺具體的操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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