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不明不白的行政收費將被叫停。國家發改委和財政部最近決定對行政機關和事業單位的收費進行全面清理,並明確清理八原則。
發改委官員今天在此間表示,根據《國務院關於印發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的通知》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貫徹落實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的實施意見》的要求,國家發改委和財政部近日發出《關於清理行政機關和事業單位有關收費的通知》,要求此次清理的重點是行政機關、履行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有關行政審批事項和行政許可事項的收費。
據悉,這次清理的主要原則有八條:一、部門“三定”方案已明確取消的行政審批(許可)職能,其相應的收費一律取消;
二、中央和省已明確取消的行政審批(許可)事項,其相應的收費一律取消;
三、有立法依據但不符合上位法規定的收費,按規定程序予以取消;
四、不符合建立統一市場的要求、歧視性的地方保護收費,一律取消。
五、在執行中企業、羣衆反映強烈的收費予以取消或降低收費標準或整頓規範;
六、行政許可事項及其收費均無法律、行政法規依據的,一律取消;
七、除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外,對行政審批(許可)事項進行監督檢查的收費,一律取消;
八、行政機關提供行政許可申請書格式文本的收費,一律取消;
對於收費清理工作的進程,《通知》要求工作分兩個階段進行,第一階段爲自查自清階段,第二階段爲審覈公佈階段。全面清理工作要在十一月底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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