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全國各地紛紛嚷嚷推進的“事業單位改革”老話題,因爲江蘇省日前一紙“取消事業單位員工國家幹部稱號”的新提法而有了新的看點。根據江蘇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的有關通知要求,按照政事分開的原則,爲了加快推進該省事業單位改革,各事業單位要逐步推行“職員制”,並取消“國家幹部”稱號。也就是說,實行“職員制”之後,事業單位上到局長,下到辦事員,不論職務和職級,都將成爲職員,不再有國家幹部、聘用人員等區別。
江蘇省的這一提法之所以引人關注,只因其觸及到了“身份”這一敏感話題。長期以來,在“工人”、“農民”、“幹部”等身份等級的劃線管理下,“國家幹部”一直以其在社會經濟生活中的話語權優勢、在收入分配上的終生旱澇保收優勢、在職務晉升上的只升不降優勢而備受寵愛。在多少人的眼裏,能否“轉幹”成爲身份變換的分水嶺。即使熬不了“幹”,能混個“以工代幹”、“幹部待遇”什麼的,也是身價看漲,令人羨慕。如果缺了幹部身份,即使你取得了社會公認的成就,成爲名副其實的作家、畫家、教師,也會被冠以“工人作家”、“農民畫家”等表明你真實身份的標誌來區別,明裏讚譽,實帶貶義。而今江蘇省卻明確提出,將在分門別類的基礎上取消事業單位的國家幹部稱號,將廣大事業單位員工全面置於市場,以期徹底解決事業單位在用人上的機構臃腫、論資排輩、能上不能下、能進不能出和效率低下的問題。從其要革除的弊端來講,與政府機關的改革對照,似無更多的新意。但倘若確實下決心取消了事業單位人員的“國家幹部”身份,此舉所產生的震動,恐怕還真能“觸及靈魂”。
作爲傳統計劃經濟體制和全能政府時代的產物,專門提供教育、醫療、科研、文娛、體育等公共服務職能的事業單位,幾十年來,它不僅爲政府和企業分擔了巨大的社會負擔,同時也爲社會提供了大量的就業機會。但與此同時,事業單位也因其作爲政府職能部門但又不是行政機關的單位特性,廣大員工作爲國家幹部但又不是公務員的特殊身份,未能實現權責對等,疏離有效監督,逐漸染上了一些“不良習氣”。撇開一些純公益性的事業單位不說,由於大量行政性事業單位代行部分政府職能,或者分別附屬於不同的政府機構,利用國家賦予的一些特殊職能從事壟斷性中介和經營活動,排斥市場機制的功用,機構臃腫、職責不清、亦官亦商,從而造成了不同程度的行政性壟斷,不僅導致市場分割和資源浪費,更使行政效率降低,政府機構膨脹,財政負擔加重。
有鑑於此,自1988年以來,有關改革事業單位的呼聲便不絕於耳。但是由於事業單位所涉領域衆多、既得利益結構複雜、波及2900餘萬從業人員、涵括了3000億國有資產,使得對其的改革一直停留在口號層面。直至近兩年來,隨着中國加入世貿組織,經濟全球化的大背景纔開始迫使全國各地着手推進事業單位改革。但源於方方面面的原因,迄今爲止,大多事業單位的改革或者走走停停,或者止於調研論證和方案設計,或者避實就虛、避重就輕,或者門庭變換、操守依舊,在一些改革核心問題上遠未提出明確目標。
員工身份問題是不是事業單位的核心問題,筆者不敢斷定。但每個人對身份都格外看重,則是不爭的事實。所謂“事業單位,企業化管理”,實質上是“機關化管理”。政府機關未實行公務員制之前,機關與事業單位劃的是等號;公務員制度實行後,事業單位與政府機關講究的是“比照”。公務員加薪,事業單位絕不能遺漏。因爲所有事業單位的員工都堅定一個“信念”,在“國家幹部”的大概念下,他們與公務員沒有兩樣。身份意味着地位,地位意味着權利,權利意味着待遇,待遇又折射着身份。“士可殺不可辱”。無論如何改革,身份不能動搖,恐怕就是一條底線。
在這樣的大背景下,江蘇省的這一提法無疑具有極強的現實意義。但是,我們在爲這一做法叫好的同時,也要清醒地意識到,要想對涉及2900餘萬人員的中國事業單位全面動手,按照改革的總體目標有計劃有步驟地取消他們的“國家幹部”稱號,遠非易事。既然改革緊迫性遠遠超過事業單位改革的國有企業,改革了將近20年還不能全面到位;一度聲勢浩大的行政機構改革也屢屢走入“精簡—膨脹—再精簡—再膨脹”、“換湯不換藥”的怪圈;事關剝奪更多既得利益的事業單位改革,能夠一帆風順嗎?
“改到深處是產權”,是對國企改革難點的歸結。那麼,對事業單位來講,會否就是“改到深處是身份”?或許,“國家幹部”的身價真的會越來越不值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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