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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東濟寧副市長李信向舉報人下跪的新聞引起人們廣泛關注。7月26日下午,山東省十屆人大常委會第九次會議舉行第二次全體會議,表決許可山東省人民檢察院逮捕山東省十屆人大代表李信。
李信一跪再跪,無非是想保住烏紗,其行爲的卑下令人齒冷。不過,圍繞他下跪前前後後發生的一些事情卻讓人不解、不懂。試發三問。
舉報人去年1月發現李信涉嫌犯罪並開始舉報,2月就遭李信綁架。此後一年多,舉報人先後向檢察院、反貪局、公安廳、紀委反映情況,其間又發生了李信幾次下跪、寫保證書和送錢封口的情節。這一年多,有關部門爲什麼既不立案也不查處?有沒有人通風報信?爲什麼任由李信多方活動?他有沒有轉移、銷燬證據?此一問。
李信下跪6月中旬曝光,而他兼主任的濟寧高新區管委會隨即“闢謠”,稱其“兢兢業業,公道正派”,指責媒體“涉嫌誹謗”,聲稱警方正“依法偵破”。未及10日,李信被“雙規”,濟寧市的有關部門卻對記者說“不知道”。是誰先爲李信張目後又避諱?其中是否還有黑幕?此二問。
李信6月24日被“雙規”,舉報者卻先於李信被警方拘留,據說是涉嫌“包庇”其弟,而其弟又恰是下跪事件當事人。最新消息又說,舉報人是被“保護”起來了。此事撲朔迷離,讓人看不懂、想不通,不知有何隱情?事件已經公開,即使案情複雜不便多說,有關方面也該給個說法吧?此三問。
有此三問,公衆期待真相,以釋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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