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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北京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正式建立了安全生產新聞發佈制度,以後事故現場將出現代表政府發佈信息的新聞發言人,發佈的主要內容包括事故發生單位的簡要情況,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傷亡或損失情況以及救援措施、救援進展情況等。
據北京晚報報道,在一般事故現場,由區縣安全生產委員會或區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指定有關負責同志擔任現場新聞發言人;重大生產安全事故現場,由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主管局長或由主管局長指定有關處室負責人擔任現場新聞發言人;特大或特別重大事故現場,由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主要領導指定事故現場新聞發言人。
北京市安監局負責蒐集新聞素材,組織進行新聞發佈,向媒體提供有關背景資料,接受記者採訪。在不影響事故救援的情況下,要設置事故新聞發佈地點,以便新聞記者採訪,同時做好記者採訪的服務工作。
北京市和區縣安監局還設立日常的新聞發言人,一般由主管領導擔任,特殊情況由主要領導臨時指定新聞發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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