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試用期爲名拒不執行最低工資標準
北方網消息:天津市爲期一個月的最低工資和工資支付專項檢查活動正式結束。結果發現:有六成用人單位存在“違規”問題,違規單位中以試用期爲名“鑽空子”的就達到一半以上。
這些單位爲了逃避檢查,以試用期的名義不執行本市最低工資標準每月530元。按照有關規定,用人單位有權在最低工資標準以上,自主確定勞動者試用期內的工資標準。凡是低於這個標準,均屬於侵權行爲,必須糾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