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從天津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獲悉,從今年12月1日起,對逾期不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的用人單位,最高可罰雙倍支付。這是即將實施的《勞動保障監察條例》規定的內容。
據瞭解,今後,用人單位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報酬、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解除勞動合同未依法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保障部門將分別責令限期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勞動者工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差額以及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逾期不支付的,除責令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應得報酬外,還責令用人單位按照應付金額50%以上1倍以下的標準計算,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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