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記者劉雁軍 通訊員晁振源):記者從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獲悉,爲依法督促用人單位自覺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規範勞動用工行爲,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根據國務院頒佈的《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的規定,決定在今年1月20日至5月20日期間,對全市各類用人單位2004年度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情況進行勞動保障書面審查工作。
據瞭解,審查用人單位按要求報送的書面材料,是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對用人單位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情況進行全面監督檢查的一項重要措施,也是勞動保障監察執法的有效形式。市勞動保障局要求,凡坐落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的各類用人單位,應於1月20至3月20日,到所坐落的區、縣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領取《勞動保障書面審查報告書》及相關材料;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直接管轄的用人單位應到市勞動保障監察總隊領取《勞動保障書面審查報告書》及相關材料。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對用人單位報送的書面材料,審查的內容包括:簽訂勞動合同、執行工資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執行工作時間及休息休假、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技術工種持證上崗規定的情況,建立勞動管理規章制度、訂立集體合同、工會組織建立等情況。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強調,用人單位在填寫勞動保障書面審查材料時,要對照相關規定,針對存在的問題自查自糾,如實填寫書面材料,並按時間要求報送。3月2l日至5月20日,各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對用人單位報送的書面材料,進行審查並提出審查意見。據介紹,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對用人單位報送的書面材料,經審查合格的,辦理有關手續;對存在違反勞動法律法規行爲的,責令限期改正;對逾期不進行整改的,將依據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用人單位未按要求報送書面材料,隱瞞事實真相,出具僞證或逾期不接受書面審查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將依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對用人單位處以2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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