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中共中央頒佈實施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監督並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實施綱要》,是黨中央貫徹落實黨的十六屆三中、四中全會關於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的重大戰略決策,是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的根本性舉措;是對“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並舉、注重預防”的反腐倡廉十六字方針的具體化。《實施綱要》文字不長,只有11000多字,分8個部分21項,但反腐倡廉政策制度創新方面的內容非常豐富,主要集中在以下12個方面:
一、《實施綱要》明確提出“用發展的思路和改革的辦法防治腐敗”。這個觀點,在理論界早有討論,在反腐倡廉實踐的具體工作中也早有探索,但在中央文件中正式明確下來尚屬首次。這一政策原則的確立表明黨中央找到了解決腐敗問題的根本途徑和辦法。中國之所以有今天這樣經濟繁榮、社會穩定的良好局面,主要是得益於“發展的思路和改革的辦法”,反腐倡廉問題當然不能例外,只有堅持以改革統攬反腐倡廉各項工作,把反腐倡廉寓於各項重要改革措施之中,纔有可能從根本上解決滋生腐敗的各種深層次問題。
《實施綱要》明確提出“用發展的思路和改革的辦法防治腐敗”的要求,其目的就是爲了全面推進各項有利於防治腐敗的改革。可以預期,隨着《實施綱要》的貫徹落實,包括黨的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國家權力機關的體制和機制、行政體制和機制、司法體制和機制、經濟體制和機制等各領域各方面的改革都必將深入推進。隨着各項改革的深入並不斷取得成效,滋生腐敗的土壤將逐步被剷除,腐敗生存的空間將盡可能壓縮,懲治和預防腐敗的體系將日益形成,防治腐敗的成效將隨之顯現出來。總之,把以發展爲目的的改革作爲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的重要方法和手段,這是《實施綱要》最高明的一招。
二、《實施綱要》強調:“反腐倡廉教育要面向全黨全社會”,“大力加強廉政文化建設”,“把思想教育、紀律教育與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教育和法制教育結合起來”,“積極推動廉政文化進社區、家庭、學校、企業和農村”。這些要求,以中央文件的形式明確予以規定,是前所未有的,是反腐倡廉教育思路和方法的重要創新。古今中外的實踐證明,最有成效的教育,取決於兩個必要條件:一是從娃娃抓起,一是在全社會形成濃厚的文化氛圍。《實施綱要》作出上述規定,正是基於此。可以肯定,按照這樣的思路和方法,一步一個腳印,紮紮實實地不斷開展反腐倡廉教育,一定會有更好的成效,包括中國共產黨人在內的整個中華民族的拒腐防變和反腐倡廉思想道德防線必將逐步形成。
我們應當按照《實施綱要》的要求,努力改進反腐倡廉教育的體制機制和措施辦法,大膽革除反腐倡廉教育中那些形式主義和假大空的東西,那些片面針對在職黨政幹部孤軍深入的作法。力求使反腐倡廉教育在內容和方法上實事求是,與時俱進,反映時代的要求和受教育者的內心需求。面向全黨全社會,從幼兒抓起,一直抓到老。在環境上立足於在全社會形成濃厚的反腐倡廉文化氛圍,形成以廉爲榮、以腐爲恥的思想道德價值標準。
三、《實施綱要》明確提出“加快廉政立法進程,研究制定反腐敗方面的專門法律”。這一要求,給我們發出了明確的信號,表明黨中央已把制定反腐敗方面的專門法律的立法工作納入了重要議事日程。再聯繫《實施綱要》強調的“到2010年,建成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基本框架”這一目標來看,反腐敗專門法律出臺的時間將不會很遙遠,而是近5年之內(即2010年之前)的事情。
出臺反腐敗的專門法律是建成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基本框架的重要標誌,沒有專門法律的出臺,就談不上形成該體系的基本框架。因此,雖然《實施綱要》沒有點明所要制定的反腐敗專門法律的名稱,但在五年內要出臺一兩部反腐敗專門法律這一點,應該是確定無疑的。從理論界、法學界和實際工作者的呼聲來看,首選法律很可能是《廉政法》、《反貪污賄賂法》或《監督法》。尤其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廉政法》,中央紀委法規室已組織進行了專門的調研。加快廉政立法進程,確實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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