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時評:公推公選的啓示
詳細解讀一:
精挑年輕才俊力推縣域經濟
我省在去年選拔38名優秀年輕幹部到基層任職的基礎上,將於今年第一季度,採用公開推薦的方式,從省直單位和珠三角地區再選拔60名優秀年輕幹部,擔任貧困、艱苦地區的縣級黨政副職。
根據省委組織部出臺的《公開推薦選拔優秀年輕幹部擔任貧困、艱苦地區縣級黨政副職實施方案》,這次選派優秀年輕幹部擔任貧困、艱苦地區的縣級黨政副職,從1月中旬開始,至3月底基本結束,旨在進一步改善縣級領導班子結構,增強整體效能,爲我省加快縣域經濟發展和實施區域協調發展戰略提供人才支持,同時更好地促進優秀年輕幹部健康成長。
條件
着重經濟工作能力
根據方案,這次要選拔的60名優秀年輕幹部,有30名從省直單位產生;另30名來自珠三角地區的各地級以上市。
選拔的人選爲處級幹部或任現職級滿3年的正科級幹部,一般應在40歲以下,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綜合素質較好,德才兼備,勇於開拓創新,合作共事,羣衆公認,發展潛力大。優先考慮有志到貧困、艱苦地區建功立業的幹部,熟悉農業農村、科技教育、經濟管理、財政金融、外經外貿等工作的幹部,有鎮(街)黨政正職和縣級科技副職等工作經歷的幹部,帶動輻射效應強的幹部。
在選拔的年輕幹部中,35歲以下的應占一半以上。要注意選拔優秀女幹部、黨外幹部和少數民族幹部。
選拔
共設八關好中選優
按照《方案》,此次選拔由公開報名到醞釀推薦,從差額考察、筆試面試到崗前培訓,共要經過8個程序。各有關單位要進行宣傳發動並接受公開報名。有關單位(市)組織人事部門在一定範圍內醞釀,擇優提出建議人選名單,其中省直單位按1至2名推薦,珠三角地區的地級以上市按不低於選拔名額1:1.5的比例推薦。
對推薦的人選需進行綜合評價、比較篩選,按程序確定差額考察對象,並根據有關規定進行差額考察。然後結合推薦、考察、面試、筆試等情況,擇優提出選拔人選名單及任職去向,並集中選拔幹部舉辦上崗前培訓班。
任用
紮根貧困艱苦地區
這次選拔的優秀年輕幹部,原則上擔任貧困艱苦地區的縣(市、區)黨政副職,主要安排到粵西和粵北地區,同時兼顧粵東地區。
赴任後,由所在地級市黨委管理,省委組織部通過適當方式跟蹤瞭解、指導;應隨轉組織、行政、工資等關係(戶口可不隨轉),住房、醫療、用車等事宜嚴格按有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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