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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權的司法保障
2004年,中國加大司法改革的力度,確保嚴格執法,公正司法,依法保障公民的合法權利。
中國依法打擊各類犯罪活動,保障公民的生命財產安全。2004年1月至10月,全國公安機關共破獲刑事案件200.4萬起;全國各級人民法院全年共審結刑事一審案件644248件,判處罪犯767951人,有效地維護了受害人的合法權益。
公安機關堅持執法爲民,強化執法制度建設,嚴格、公正、文明執法,完善執法監督制度,切實解決執法中的突出問題。2003年9月至2004年10月,公安機關對建國以來現行有效的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權利義務的公安法規和規章進行全面清理,共清理出1871件,決定保留558件,廢止1077件,修改164件。2004年,公安機關推出《關於解決執法突出問題推進公安機關執法制度建設的工作計劃》,提出了今後三年需要重點解決的執法問題,並對執法違規問題進行了專項治理,切實解決公安機關在執法中違反規定扣押、查封、凍結、沒收財產、違反規定責令停業整頓、吊銷證照等問題,對保護人權的重點執法環節加強了監督。據統計,2004年,全國公安法制部門辦理行政複議案件22976件、訴訟案件3666件,分別比上年的維持率上升3.6%和5.4%,行政案件質量和行政執法水平有了進一步提高。
司法機關採取有力措施預防和遏制超期羈押。2004年,全國檢察機關保持了無超期羈押,並督促其他機關糾正超期羈押7132人;全國法院清理舊存和新增超期羈押案件873件2432人,除法定事由外,全部清理完畢。到2004年底,全國公安機關無超期羈押案件。
檢察機關認真履行檢察職能,切實加強法律監督,維護司法公正。2004年,檢察機關對不應當逮捕,決定不批准逮捕67904人;對不應當立案而立案的,監督偵查機關撤案2699件;作出不起訴決定21225人;裁定提出抗訴的刑事判決3063件;裁定提出抗訴的民事行政判決13218件,提出再審檢察建議4333件;立案複查刑事申訴案件5569件,改變原處理決定786件;各地共立案偵查涉嫌濫用職權、玩忽職守、索賄受賄、徇私舞弊等犯罪的司法人員3010人,有力地維護了公民權利,維護了公平正義。爲加強審查逮捕工作,維護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權益,最高人民檢察院制定了《關於在辦理審查逮捕案件中加強訊問犯罪嫌疑人工作的意見》。目前,中國全部省級檢察院、349個分州市檢察院和2407個縣級檢察院開展了人民監督員制度試點,佔全國檢察院總數的86%,共監督結案3341件,有效地防範了違法辦案,保證了辦案質量。
最高人民檢察院從2004年5月起在全國範圍內開展嚴肅查處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侵犯人權犯罪案件專項活動,重點查辦非法拘禁、非法搜查、刑訊逼供、暴力取證、虐待被監管人、破壞選舉,以及嚴重瀆職造成人民生命財產重大損失的案件,共查辦涉嫌犯罪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1595人,使侵權犯罪得到有效遏制。
司法機關加強審判監督,加強涉法、涉訴信訪工作。本着“有訴必理”的精神,切實解決“申訴難”問題。全國檢察機關全年依法辦結涉法上訴案件20306件,全國各級人民法院共辦理羣衆來信來訪422萬件(人次),全國法院全年依法改判裁判確有錯誤的案件16967件,佔全年生效判決總數的0.34%。
中國特色審判制度進一步完善。各級法院進一步落實公開審判原則,努力實現立案公開、庭審公開、審判結果公開、裁判文書公開和執行過程公開,以公開促公正。採取案件開庭前公告和簡化旁聽手續等措施方便羣衆旁聽,全年接待旁聽羣衆5000餘萬人次。
律師制度不斷完善。2004年,最高人民檢察院制定了《關於人民檢察院保障律師在刑事訴訟中依法執業的規定》,司法部出臺了《律師會見監獄在押罪犯暫行規定》,全國各地有關部門也出臺了許多保障律師執業權利的規範性文件,進一步健全了對律師依法執業的保障。據統計,截至2004年6月,全國執業律師已達11.45萬人,律師事務所已達11691家。
法律援助制度進一步健全。最高人民法院通過了《關於對經濟確有困難的當事人予以司法救助的規定》,完善了司法救助制度,對民事、行政案件中經濟確有困難的當事人,尤其是老年人、婦女、未成年人、殘疾人、下崗職工、農民工等,以及交通、醫療、工傷等事故的受害人,依法實行緩交、減交或者免交訴訟費用,使有理無錢的當事人打得起官司。2004年,全國法院實行司法救助案件達263860件,司法救助總金額10.9億元,分別比上年上升15.6%和3.1%。對追索撫育費、扶養費、贍養費案件以及農村“五保戶”和城市低保人員提起訴訟的案件一律減免訴訟費。特別是發出《關於集中清理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案件的緊急通知》,對進城務工人員的勞務糾紛案件提供司法救助,立案快、審理快、執行快,辦結、追索報酬等案件163151件。2004年,各級政府對法律援助財政撥款爲2.17億元,增幅達43%。全國建立法律援助機構3023個,比上年增加249個;全年共辦理法律援助案件190187件,比上年增加23754件,受援人總數爲294138人。社會各界也積極參與法律援助工作。全國婦聯繫統已建立婦女法律援助中心和維權機構(正式掛牌)2700個,全國工會系統共建立職工法律援助組織2990個,全國殘聯繫統與3000多個律師事務所簽訂法律援助合作協議辦理殘疾人維權案件。北京大學、清華大學、武漢大學等30多所高等院校將法律援助和法律診所教育相結合,爲困難羣衆提供法律援助。
在押人員的合法權益依法受到保護。2004年,公安部、最高人民檢察院在全國看守所聯合部署組織開展了“加強監管執法、加強法律監督、保障刑事訴訟順利進行、保障在押人員合法權益示範單位”創建活動,全國已涌現出一大批設施先進、執法規範、管理文明的先進看守所。監管場所普遍推行了檢察官接待制度,加強了在押人員的伙食和衛生防疫監督,重視在押人員的身體健康和財產保護,完善在押人員權利告知制度、檢務公開制度和會見等制度,有效地維護了在押人員的合法權益。截至2004年底,全國檢察機關在大型監獄或監獄、勞教所集中地區已設立77個派出檢察院,在中小型監獄、勞教所和看守所設立3700多個派駐檢察室,對全國90%以上的監獄、看守所、勞教所實行了派駐檢察,監督體制日趨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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