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中國人民解放軍現代化建設以及臺灣海峽的安全
如果臺灣當局鋌而走險,膽敢製造重大“臺獨”事變,中國人民和武裝力量將不惜一切代價,堅決徹底地粉碎“臺獨”分裂圖謀。
摘自《2004年中國國防》
中 國經濟的快速增長、外交影響力的逐漸擴大以及中國軍力的不斷提升正使海峽兩岸的力量平衡慢慢向北京一方傾斜。這種力量傾斜爲北京提供了除了大規模登島作戰的其它戰略選擇。中國空軍、海軍、二炮部隊的現代化建設要求臺灣發展相應的反制手段,以避免被迅速擊敗。
相反,臺灣的國防開支實際上在過去的10年中正在漸漸減少。傳統上臺灣一直不斷增強一些非對稱的戰力,期望能給大陸動武造成巨大損失,從而嚇阻大陸的進攻,同時臺軍增強戰力也能爲臺灣等待國際援助贏得更多的時間。目前臺灣正在繼續努力獲取嚇阻大陸進攻的能力,但是解放軍的戰鬥力提升速度顯然超過了臺灣軍力的提升速度。
美國政府明確提出,支持通過談判和平解決臺灣問題,反對單方面改變現狀。然而,北京在臺灣海峽地區持續增加的軍力部署影響到了現狀。結果,爲了平衡兩岸軍力,根據《與臺灣關係法》(P.L. 96-8(1979))的規定,布什總統於2001年4月簽署了出售一些重要武器系統給臺灣的軍售案,這包括出售導彈、防空以及反潛武器系統。目前,一項價值153億美元的採購“愛國者III”型防空系統、P-3C“奧爾良”反潛機、柴油潛艇的特別軍購案正在臺灣立法院審議。
中國在臺灣海峽的戰略
北京將統一看作是一項長期的目標。北京目前的戰略主要是遏制臺獨。它防止臺獨的方法是一種多維戰略,這一戰略通過整合政治、經濟、文化和軍事等多種手段壓制和規範臺灣的行動。北京堅持臺北接受“一箇中國”原則作爲恢復兩岸對話的先決條件,也就是堅持要求臺灣承認世界只有一箇中國,臺灣是中國的一個組成部分。
《反分裂國家法》
2005年3月14日,中國的立法機構----人民代表大會通過了“反分裂國家法”。《反分裂國家法》的通過經過數月的醞釀。幾個月裏,外國觀察家對它的內容進行了種種猜測,而中國官員在對法律草案嚴格保密的情況下,在幾個月裏一直努力四處遊說軟化其中的措辭。《反分裂國家法》分爲十章,主要是把中國政府對臺灣問題的政策和立場法律化,或者說是充當一種法律工具。它的主要內容如下:
第一條確定制定該法是爲了“反對和遏制“臺獨”分裂勢力分裂國家”。
第二條重申北京“一箇中國”定義。也就是臺灣是中國的一部分,中國將永遠不允許“臺灣以任何名義、任何方式從中國分裂出去”。
第三條宣稱臺灣問題是中國的內政,不允許外部勢力的干涉。
第四條提出中國的統一是一項“包括臺灣愛國同胞在內的所有中國人民的神聖職責”,
第五條重申接受“一箇中國”原則是尋求和平解決臺灣問題的先決條件。法律中沒有指明和平解決臺灣問題的模式是“一國兩制”,但是宣稱臺灣將執行與大陸不一樣的制度。
第六條列舉了北京願爲和平統一所採取的一些步驟,比如加強兩岸在文化、經濟、教育、科技、衛生、體育等方面的交流。法律也提出了願意採取有利於和平穩定的其它措施,但沒有具體指明哪些措施。
第七條指明瞭兩岸協商中談判的議題範圍。該條款提出這種談判將建立在“平等基礎之上”。
第八條指出如果“臺獨”分裂勢力……造成臺灣從中國分裂出去的事實,或者發生將會導致臺灣從中國分裂出去的重大事變,或者和平統一的條件完全喪失,國務院和中央軍委可以“決定和使用”非和平方式來“保護中國的主權和領土完整”。
第九條強調在戰爭中,中國將“盡最大可能”保護臺灣平民和臺灣外籍人士的生命財產安全和其它權益,同時保護臺灣平民在中國其它地區的權益。
第十條闡明法律在公佈之日起生效。
中國繼續執行在“一國兩制”框架內尋求和平統一的政策,也就是給予臺灣有限自制權力,以換取臺灣與大陸的統一。中國將使用武力作爲其勸阻臺灣放棄獨立、鼓勵臺灣與大陸統一政策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北京沒有放棄對臺灣使用武力。現在對臺灣使用武力已經被寫進了2005年3月人大通過的《反分裂國家法》之中。
北京過去提出的對臺灣使用武力的條件包括:臺北公開宣佈獨立;外國勢力插手臺灣內部事務;無限期推遲兩岸對話;臺灣獲取核武器;臺灣內部發生動亂。這些使用武力的條件並沒有固定,在過去的10年裏,這些動武條件根據臺灣的行動和中國軍力自身的變化而發生着變化。此外,動武條件正故意泛化,以使北京可以決定動武的時機和其反應的形式。
北京對臺灣行動的方式
雖然對臺動武的代價將會很大,但如果北京的領導者確認沒有其它方式可以阻止“臺獨”,或者如同《反分裂國家法》所述的那樣,沒有其它方式能從長遠保證實現和平統一,那麼北京的領導者還是會決定使用武力。中國共產黨因保衛中國主權而贏得政權,因此中國共產黨的領導者把臺灣問題看作是一個影響其執政地位的問題。
北京正在努力發展軍事力量,以使它能夠採取多種不同的對臺動武方式。發展軍事力量也可以使中國領導者在對臺灣施加壓力時更有彈性,並可以降低與美國發生軍事衝突的危險。同時人民解放軍也在努力發展戰力,以遏制和減緩美國或美國領導的外國保護臺灣的行動。
1、勸說與壓制。中國目前阻止“臺獨”的方法是綜合運用外交、經濟、法律、心理和軍事手段,使臺北相信宣佈獨立的代價會非常大。這種戰略將訴諸武力的威懾較好地整合在中國所能運用的各種經濟和文化手段之中。中國正利用它與臺灣不斷加深的經濟聯繫影響島內的政局。北京正努力吸引更多的臺灣人到大陸投資,同時強調海峽兩岸的和平將帶來繁榮。另一方面北京正在加大對到大陸投資的臺灣商人的壓力,努力說服他們不要支持有“臺獨”傾向的黨派和個人。北京還不斷強調臺灣和大陸之間的歷史、民族和文化聯繫,同時努力強化與“臺灣愛國人士”的非官方交流,以引導島內宣傳逐步傾向統一。
同時北京也加強了與臺灣在獲取發展中國家外交承認上的鬥爭。這一行動旨在逐步減少目前承認臺北的26個國家對臺灣的外交支持。爲了打壓臺灣,中國同時還通過外交和商業手段,對其它國家不斷施壓,努力使他們不斷減少與臺灣的聯繫。
對臺灣動武的威脅支撐了孤立臺灣的外交行動,對臺灣領導人施加了更大壓力。舉行演習、加強部署、宣傳鼓動仍然是北京施壓政策的重要手段。
2、有限軍事行動。北京可以採用有限打擊、發動信息作戰、投放特種部隊到臺灣襲擾以及對重要軍事、政治目標進行短程導彈攻擊或空中打擊等方式,摧毀臺灣“領導人”和臺灣人民的意志。雖然北京可以將這些方式當成是非軍事的壓制手段的補充,而不是完全的使用武力行爲,但其它國家可能對這些行動持不同的看法。中國在這方面的估計錯誤將可能引起一場大規模的武裝衝突。
核武器/高空電磁脈衝武器方式
一些中國軍事理論家已經意識到高空核爆炸產生的高空電磁脈衝的軍事意義,因此解放軍可能會考慮使用高空電磁脈衝作爲一種非常規攻擊方式。因爲中國或許認爲美國和其它國家不會將這看成是在使用武力,因而中國可以跨過使用核武器的門坎。這一方式如果不是用於對臺灣領導人的斬首行動,最有可能就是作爲大規模威懾行動的一部分。高空電磁脈衝將引起大氣層上空的電離現象發生巨大變化,包括對電離層和磁氣圈產生具大影響。高空電磁脈衝將大大降低一些重要武器系統的作戰能力,比如像一些關鍵的通信網絡、雷達波發射、全波譜光電傳感器等等。其它的作戰效果包括引起民用電子、電力及交通系統的中斷。不過這樣的影響不能輕易限制在臺灣範圍之內,它很容易也影響到大陸、日本、菲律賓以及經過該地區的船泊和航班。
有限軍事行動可能包括髮動對臺灣政治、軍事、經濟基礎設施的電腦網絡攻擊,以破壞臺灣人對其“領導者”的信心。同時滲透進臺灣的解放軍特種部隊也可能會發起對臺灣政治、經濟、軍事方面的破壞行動。
解放軍也可能對臺灣的機場、雷達站、通信設施發起短程導彈、特種作戰、空中轟炸等有限的協同打擊。北京可能使用快速、精確、協同打擊的震懾,以及對臺灣重要C4ISR節點的打擊逼臺灣“領導人”就範。同時,多個層次的信息戰行動也將展開,並通過控制信息,證明發動戰爭的正義性,宣揚其軍事行動只針對重要軍事設施而非針對臺灣人民。
3、空中和導彈打擊。短程導彈突襲、發動精確空中打擊可以降低臺軍的防禦能力,並對臺軍方或政治領導人實施斬首行動,從而摧毀臺軍抵抗意志,使其在美國或其它國家干預之前快速投降。爲了達到這些目的,中國可能會使用短程導彈對臺灣的防空系統進行飽和攻擊。攻擊的目標包括空軍基地,雷達站,導彈和通信設施。
第三方干預
北京越來越將美國和日本作爲它使用武力壓制和統一臺灣的主要障礙。北京可能壓制或攻擊其它重要國家,以阻止或延緩這些國家爲美軍在該戰區提供後勤支援、開放領空、提供基地、允許越界等各種幫助。在攻佔臺灣前遏制、挫敗或延遲外國的干涉是北京戰略必不可少的一部分。不過北京將努力追求通過政治和外交努力使美國和日本不採取支持臺灣的行動。同時情報部門認爲中國將考慮使用封鎖海洋的戰略,威脅靠近臺灣海峽的美國海軍,這其中包括航母和補給船隻。
4、封鎖。北京可能威脅使用或真正部署海軍實行海上封鎖,並將其作爲戰爭前“非戰爭”施壓的戰術,或作爲向戰爭過渡的手段。在封鎖行動開始時,北京可能宣佈所有開往臺灣港口的船隻必須經停大陸港口接受檢查。中國另一種封鎖臺灣港口的方式是宣佈在到達臺灣港口的航線附近,設立軍事禁區,進行軍事演習或導彈試射,並以此阻止商業船隻進出臺灣。中國的軍事原則還包括空中封鎖行動、導彈攻擊、在港口或航線上佈雷以及阻塞港口和航道。
越傳統的封鎖方法將會對臺灣影響越大,但同時也對中國海軍的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並增加了與其它國家,特別是美國海軍發生直接軍事衝突的危險。雖然離中國較近的海洋航線(比如在南海和東海)可以被阻斷,但靠近臺灣島的封鎖或在臺灣東海岸的行動都將使中國海軍難以應付,因爲中國海軍缺乏重要的補給和遠洋偵察能力。更具限制性的封鎖將增加國際介入的可能性。雖然任何封鎖都可能馬上產生經濟影響,但要在政治上產生決定性影響,卻需要時間。而長時間封鎖將會使中國面臨更多來自美國和國際社會的壓力,這會延長行動的時間,而這也是北京想要盡力避免的。
5、兩棲登陸。登島作戰是一種複雜而艱鉅的行動,它依靠於其它軍事行動所提供的時機和所做的準備工作。中國公開的關於兩棲作戰的文章提供了不同的兩棲登島作戰戰略。其中最突出的戰略是聯合登島作戰。這一行動的目標是突破或包圍海岸防禦,建立灘頭陣地,然後發起進攻,中間分割,並逐漸攻佔全島,或攻佔島上重要目標。爲達到聯合登島作戰行動的最終目標,一系列相應的軍事行動,比如電子戰、海軍、空軍、後勤保障等等都必須同時展開。
兩棲登陸作戰需要強大的後勤保障支撐,必須迅速建立岸上支援和給養基地,並能提供不間斷的後勤支援。登陸臺灣島的作戰對中國軍隊後勤給養的運輸能力提出了很高要求。另外,中國軍隊在兩棲登島作戰中的傷亡和戰爭減員也將使中國軍方和地方領導面臨很大的政治和軍事風險。
中國在登島作戰中取勝的前景將主要由以下因素決定:兩棲和空運能力;戰爭傷亡率;中國軍隊的協同作戰能力;中國後勤系統對高消耗戰的保障能力;臺灣抵抗的決心;第三方介入的速度和規模。
遏制的因素
遏制中國對臺灣採取軍事行動的因素主要表現在兩個層面。中國的軍事能力還沒能給它足夠的信心使中國可以實現其上島的政治目標,特別是在面對外來干涉時,中國正缺乏信心。同時北京也受到對臺動武可能帶來的負面影響的制約。根據國防情報局的判斷,中國的領導人承認臺海的戰爭可能嚴重破壞其經濟發展。臺灣爲中國提供了最多的外來直接投資,大規模的作戰可能破壞臺灣的經濟基礎,從而提高重建成本。國際社會對北京的制裁也可能使中國的經濟倒退。
與臺灣的戰爭也會造成大陸的不穩定。在戰爭時期,保持國內安全看上去是中國軍方在擬定戰爭計劃時的一個重要的考慮因素。作戰失敗幾乎可以肯定將給決定採取軍事行動的領導帶來不利影響,戰爭也會影響到近年來中國一直在地區和全球試圖樹立的良好形象。如果北京在2008年奧運會之前對臺動武,中國將肯定面臨其它國家的罷賽,從而無法舉辦奧運會。最後,北京必須得考慮美國介入臺海衝突的可能性。中國認爲美國在軍事上許多方面都強於它。中國的領導也會考慮到臺海衝突將使中美兩國關係陷入長久的敵對狀態。這一結果也不符合中國的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