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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恢復強制婚檢引起了軒然大波。記者從廣東省民政廳獲悉,由國務院法制辦、民政部牽頭,衛生部、人口計生委、財政部聯合組成的國務院聯合調查組,就這一長久爭論的話題給出了最新的答覆。答覆指出:婚檢對預防出生缺陷作用有限,且婚檢存在大量“走過場”的現象;婚前醫學檢查應當鼓勵,但加強婚檢工作必須堅持婚檢自願,不必要也不宜實施強制婚檢。
新生兒缺陷數仍屬正常
婚檢問題在今年全國“兩會”引起高度重視。爲此,從4月25日至5月11日,國務院聯合調查組分赴北京、內蒙古、上海、浙江、河南、雲南進行專題調研。
在這份7月最新報送給全國人大教科文衛委員會的答覆中明確指出,自《婚姻登記條例》實施以來,各省的統計數字顯示,新生兒出生缺陷率有升有降,缺陷兒出生率是波動的,而波動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專家認爲,缺陷兒出生在統計學上屬於“小概率事件”,目前新生兒缺陷數仍屬正常波動範圍,沒有確切數據表明是由取消強制婚檢造成的。
據調查,近兩年衛生部門確定了一些縣、市爲新生兒缺陷發生的監測點,由於加強了監測,規範了監測的數據統計,避免了過去統計方法漏統漏計較多的現象,因此,監測點新生兒缺陷數據均有所上升。答覆指出,籠統地認爲上升是由取消強制婚檢導致的,或以此數據作爲全國新生兒缺陷的預測數,是不科學的。
婚檢對預防出生缺陷作用有限
調查組還專門對自願婚檢前後,出生兒缺陷數有比較明顯變化的雲南某縣進行了全面調查,結果顯示:取消強制婚檢並不是新生兒出生缺陷率增長的原因,即使實行強制婚檢也不能避免缺陷兒的出現,也無法實施對缺陷兒數量增減的控制。
據瞭解,該縣在強制婚檢前的2003年出生缺陷兒30例,2004年實行自願婚檢後出生缺陷兒42例。但進一步的調查顯示,新生缺陷兒的父母60%沒有進行過婚姻登記;在有婚姻登記記錄的新生缺陷兒父母中,既有經過婚前醫學檢查合格的,也有未經過檢查的,檢查合格與不檢的人都同樣產生了新生缺陷兒;強制婚檢時期與自願婚檢時期產生的缺陷病種基本相同;新生兒疾病檢出手段均爲孕中檢查、臨牀診斷查出,而非婚檢檢出。
而河南的調查也顯示,多種類型的缺陷兒出生都不是靠婚檢能夠預防和減少的。據衛生部統計,即使在實行強制婚檢的1996—2003年,人口出生缺陷也由千分之八上升到了千分之十一,並不能阻斷出生缺陷。-婚檢只是走“過場”
調查發現,有些地區有些人掏錢就可以得到合格的婚檢證明,有些人婚檢不合格,找個熟人也能開出合格證明,這種只交錢不婚檢的現象在地方佔相當的比例。很多地方反映,強制婚檢期的婚檢率高並不能說明問題,也沒有那麼大的作用。
調查還發現,一些鄉鎮,婚檢只靠眼看手摸,檢查項目只是量身高、體重和摸摸肝脾是否腫大,出具的證明是一張便籤,這樣的婚檢沒有人不合格。有的縣婦幼保健院,不僅沒有艾滋病檢查,也沒有淋病、梅毒檢查,甚至肝功能檢查也沒有。這使得婚檢對預防傳染病傳播和艾滋病檢出率方面作用非常有限。
爲什麼條例要取消強制婚檢
據瞭解,依照《婚姻法》起草新的《婚姻登記條例》時,衛生部、民政部就曾多次召開專家座談會,研討“醫學上認爲不應當結婚的疾病”種類。與會專家一致認爲,除重度、極重度智力低下和重型精神病兩種情形外,其他疾病都不應當禁止結婚。而患有這兩種疾病的人外表特徵明顯,婚姻登記人員通過觀察以及結婚過程中必要的詢問就可以判斷。專家們還認爲,婚檢對遺傳病、傳染病和精神病的檢查能力有限,目前的醫療水平和檢驗技術還很難在婚前檢查出婚後生育子女的健康情況。
《婚姻登記條例(送審稿)》上報國務院後,國務院法制辦也多次就婚前醫學檢查證明是否應當作爲結婚登記的形式要件進行論證。當時比較一致的意見是,結婚和生育是人生的兩個階段,不能簡單地因爲結婚可能會引發傳染、生育等方面的問題就剝奪當事人結婚的權利;婚前醫學檢查屬於婚前保健服務的內容之一,應當鼓勵,但不能作爲實施具體行政行爲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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