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維修後要出合格證
昨天,位於中環線和成林道交口的一家轎車快修連鎖店正式開業,記者在現場見到了市維修管理處的有關負責人。據介紹,從8月1日起,天津市所有的汽車維修企業都要嚴格按照新頒佈的《機動車維修管理規定》(以下簡稱《新規》),並公佈了市機動車維修管理部門投訴電話24326997。
修車前認清企業類型
《新規》中規定,機動車維修經營將依據維修車型種類、服務能力和經營項目實行分類許可。機動車維修經營業務根據維修對象分爲汽車維修經營業務、危險貨物運輸車輛維修經營業務、摩托車維修經營業務和其他機動車維修經營業務4類。
維修出廠車輛要有保證書
《新規》規定,機動車維修竣工後,維修質檢人員應簽發《機動車維修竣工出廠合格證》,未簽發該合格證的機動車,車主可拒交費或接車。同時,企業要對所修的車實行一定時限的維修質量保證期。
機動車維修經營者對機動車進行二級維護、總成修理、整車修理的,應當建立機動車維修檔案。機動車維修檔案主要內容包括:維修合同、維修項目、具體維修人員及質量檢驗人員、檢驗單、竣工出廠合格證(副本)及結算清單等。機動車維修檔案保存期爲兩年。
配件上耍花活最高罰5萬
據介紹,爲防止使用假冒僞劣配件來爲車主維修機動車,《新規》明確規定,機動車維修經營者應當建立採購配件登記制度,記錄購買日期、供應商名稱、地址、產品名稱及規格型號等,並查驗產品合格證等相關證明。使用假冒僞劣配件修車,承修已報廢的機動車或者擅自改裝機動車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改正並沒收假冒僞劣配件及報廢車輛;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1萬元的,處2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其經營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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