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安徽池州市水電工程公司經理、池州市水電工程局局長張君良因涉嫌受賄、挪用鉅額公款,日前被池州市檢察機關依法提起公訴。
張君良,男,1957年8月7日生,大學文化程度,3月17日因涉嫌挪用公款罪被刑事拘留,同年3月31日經池州市人民檢察院批准被依法逮捕。
檢察機關查明,張君良在任池州市水電工程公司經理、市水電工程局局長期間,從2000年8月至2005年1月利用職務之便,先後挪用公款163萬供他人炒股、經營使用。同時,張君良又利用擔任池州市水電工程公司經理便利,爲他人承建工程、催討工程款等方面,在爲他人謀取利益,先後收受他人的賄賂人民幣7.9萬餘元。分別構成挪用公款罪和受賄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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