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重要的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機構,卻有6種不同的稱呼,這從一個側面反映了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機構的主體地位和功能定位等基本問題上定位的不準確。今天上午,“首屆北京城市管理行政執法發展論壇”開幕,衆多知名法學專家及各地城市管理相關部門代表近百人針對城管執法目前存在的問題進行研討。
城管執法是城市建設、發展和管理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組成部分,從1997年國內各省市陸續組建了相應的城管執法機構,但記者從與會的34個省市的城管執法部門的名稱發現了城市管理執法局、城市管理監察總隊、市容管理局等6種名稱,反映了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機構的主體地位和功能定位等基本問題上存在的問題。
針對目前在理論層面上綜合執法機構的主體地位和功能定位等基本問題上出現的爭論與問題,與會的北京行政學院教授金國坤提出,綜合執法發展到今天需要理論上的梳理。鑑於現代城市管理面臨的執法難、執法依據繁雜以及黑車、小廣告等城市管理頑疾,與會的湖南大學教授郭道暉提出應提倡“公衆城管”,讓民衆廣泛參與城管執法工作。與會的杭州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局長趙榮福介紹了杭州城管“無情法律有情執法”的經驗,他們變“突擊取締式”管理爲“服務式”管理,心平氣和講道理,寧慢不可損形象。執法過程中吸收羣衆參與,監督城管執法,讓羣衆教育羣衆。
記者瞭解到,參與此次論壇的各地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隊伍形成了《北京宣言》,將共同推動全國性的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法律、法規的出臺,加強對行政執法人員的監督和管理,爲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隊伍的高效運轉營造和諧的社會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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