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期間,天津市企業結合國有經濟的戰略性調整,以大中型企業的公司制改造爲主線,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改革全面展開並取得了明顯成效,現代企業制度的基本框架在絕大多數企業中初步確立。
企業改制面逐年擴大,公司制結構不斷完善。截至2004年底,實施監測的178家重點企業中,有153戶企業進行了改制,改制面達86.0%,比2001年提高了7.1個百分點;已改制的153戶企業成立股東會的有78戶,佔改制企業的51.0%(改製爲國有獨資公司的47戶企業不需要成立股東會);成立董事會的有147戶,佔96.1%;成立監事會的有110戶,佔71.9%,公司法所賦予企業股東會、董事會和監事會的各項職權90%以上都能得到有效實施,在已改制的企業中百分之百明確了出資人,企業所有權和經營權逐步得到分離,企業經營體制更趨向市場經濟運行規則。
企業內部改革進展順暢。企業經營者在企業生產中所起作用日益增強,97%以上的企業總經理在生產經營中能獨立主持生產經營,98%以上的總經理能夠組織實施經營投資方案和擬定管理制度及機構方案;86%以上的總經理有權聘用或解聘企業管理人員。企業內部勞動、人事和分配製度上,形成了職工能進能出、管理人員能上能下、員工收入能增能減的機制。
實現了投資主體多元化。通過企業制度改革,178戶重點企業註冊資本金中,國家資本金所佔比重由2001年的71.1%下降到2004年的35.3%,實現了投資主體多元化。企業資產實現保值增值,資產總額穩步增長,從2001年初到2004年底,178戶重點企業平均年末資產總計由8.0億元提高到12.9億元,年均增長12.7%。
企業綜合經濟效益指標提高。“十五”期間,由於重點企業經營機制轉變加上產業結構調整,使職工收入逐年增加,勞動生產率和資金利用率不斷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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