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的中國城市不再是十幾年前的了”
城管反映出的問題,是中國城市化進程中所遇問題的集中體現
馬懷德,中國政法大學副校長,中國行政法專家。
中國新聞週刊:今天我們看到的城管問題,是中國在城市化中遇到的特有問題?
馬懷德:應該說,計劃經濟年代,城市是好管的。那時有戶籍制度、單位制度、行政命令這些制度,比如一個外地人來北京,至少要辦一個臨時戶口。那時,經濟沒有那麼活躍,它需要不了那麼多外地人,也容納不了這麼多外地人,而人們的這種維權的意識、民主的觀念以及在經濟上要獲利的衝動都不如現在那麼強烈。
因爲經濟發展了,城市的規模在迅速地膨脹、增加,流動人口在增加,城市管理就出現了新問題,這些新問題都是傳統的城市管理方式所解決不了的。用戶籍制度管,這些人都沒有戶口,用單位制度管,這些又都是流動人口,沒有歸屬,這些東西都不奏效了。
中國新聞週刊:現在有人提出,今天我們讓城管管的事,在國外通常是由警察來管的,我們爲什麼不讓警察來執行呢?
馬懷德:這個問題,我曾跟一位北京市的副市長在一個研討會上專門討論過。他當時說,這裏有兩方面的考慮,第一,有些事是警察該管的,但還有些事是警察沒必要管的,警察是一種具有強制力的、應該說最嚴格、最終的執法部門。因爲它有限制人身自由的權力,所以說對小商小販的指導、勸導這些都讓警察去做,警察可能會不堪重負,也不符合警察的形象;第二,如果這些事都推給警察的話,街面上到處走的都是警察,給人一個印象——這是一個警察國家。這個形象不太好。
中國新聞週刊:爲什麼在國外警察就管得了,也沒有給我們一種警察國家的印象呢?
馬懷德:這就是中國的城市化和國外城市化的巨大差異。第一,他們人口沒有我們這麼多。而我們現在要吸納、消化幾億農民的勞動力,面臨的人口基數差別太大。
在國外,城市管理、社會管理也不需要這麼多警察。這裏就是城市管理的配套的根本思路問題了,你是疏,還是堵。比如,人家就允許在週末或某個時段讓無照商販進行市場交易,劃定一定的範圍。我們現在基本上都是堵的方式,只要有無照商販就全部取締,別在我這個區域內出現,至於這片的居民是不是需要這種服務,這些商販的生存問題,都不在考慮之列。
中國新聞週刊:你的意思是,這些問題,單靠城管也是解決不了的?
馬懷德:我們現在城管的這些權力,比如北京城管的285項行政執法權,只是完整的執法權力中的一段,或者說末端的權力,就是處罰權。前面的管理權它是沒有的。比如商業部門負責商業網點的佈局,城管只負責取締,沒有執照就取締。但有時候這種佈局可能就不合理,比如這裏原來有商業網點,在開發商開發房地產用地之後,這些網點都拆了、賣了,無法滿足這些社區的消費需要。這就會出現遊商、無照攤販,城管又只負責取締,這樣就必然會出現衝突。
中國新聞週刊:按你的看法,現在城管的權力,是應該擴大,還是收縮?
馬懷德:今天城管難就難在這兒。它的權力很模糊。它管的事非常瑣碎,又有一定的風險,卻沒有專門立法依據。執法底氣不足,社會評價也不高。其他部門都不願意管的事,都推給城管。而有些事城管已經管起來了,有些部門又想拿走,又沒有什麼方法阻止。比如,在北京打黑車,最早城管不管,後來市政府統一把打黑車交給城管。過了一段時間,北京市交通委員會又在管這事了,就變成了兩家部門都在打擊黑車。而交委會是有法律依據的,我給你的職權是政府臨時劃給你的,我隨時可以要回來。
現在城管成了矛盾的焦點,但它反映出來的問題還是城鄉差別問題。它集中體現城市化進程中出現的新問題:比如說流動人口子女的教育問題、最低生活保障問題、醫療問題??這些問題城管解決不了,他們只是聽從命令上街去執行的人,城管的力量是有限的,全北京市也就四五千人,而北京市的警察有四萬多人,但城管承擔的責任不比警察少太多。
中國新聞週刊:我們在城市化的進程中,是該更注意效率,還是公平?
馬懷德:我覺得我們的城市管理的觀念要變,不能爲了追求城市管理的潔淨、整齊、文明,就一刀切地把所有你看不慣的東西都趕出城外。這可能達到了城市整潔、文明、花園城市的要求,但實際上又失去了很多,失去了老百姓需要的便民的服務或者不同層次的消費的要求,讓一些本來在這兒就業、維持生計的人失去了市場。而且,可能一時解決了問題,但是從長遠來看解決不了這個問題。所以城市管理者要承認現實、面對現實,因爲現在面對的現實不是十幾年前或二十年前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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