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心蛋”事件在被媒體曝光後,有關部門立即展開行動。
11月14日,國家質檢總局緊急佈置全國開展鴨蛋、雞蛋等禽蛋製品中蘇丹紅的專項檢查。同日,河北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通知,要求全省全面徹底清除市場上的有害“紅心”鴨蛋。11月15日,衛生部辦公廳發出關於查處“紅心鴨蛋”的緊急通知,對發現的違法行爲及時採取衛生行政控制並依法查處。11月16日,“紅心鴨蛋”主要產地之一的石家莊市平山縣將查獲的5100只“涉紅”鴨子進行撲殺、深埋,對“涉紅”鴨蛋和飼料也做妥善處理。
不難看出,在“紅心蛋”被曝光後,幾乎所有的職能部門都出動了,然而,這種狀況依然令公衆疑慮重重。假若不是媒體曝光,“紅心蛋”會有人發現嗎?會有人及時清查嗎?這一點,正是最令公衆所擔心的。從以往無數次的食品事件來看,始終沒能走出一個循環:媒體曝光———有關部門行動———檢查、停售、處罰———媒體再曝光———有關部門再行動,有關部門爲什麼總是走在媒體後面,或者說,爲什麼問題總是媒體率先揭露出來的呢?
與職能部門相比,媒體缺少必要的專業知識,缺少專業的檢測設備,他們只能根據追蹤、調查食品的源頭來發現問題,儘管如此,他們依然能夠將大量問題披露出來,引起社會的關注,使人們免遭有毒食品的進一步傷害。而有關部門擁有現代化的檢測儀器,有專業的技術人員,有專門的調查經費,爲什麼在發現問題食品方面,還不如非專業的媒體?是專業知識不夠,還是敬業精神不足?
目前的食品管理機制一直因效率低下,漏洞百出而遭到質疑。今年全國“兩會”期間,幾位全國人大代表掰着手指頭,數出了食品安全管理的近10個“婆婆”:農業、質監、衛生、工商、商業、藥監、城管、出入境檢驗檢疫……但是,10個婆婆卻管不好一頓飯。一些部門執法的目的不是爲了食品安全,而是爲了罰款,爲了創收。這正如一位全國人大代表所說:“有收費的項目,大家爭着去做,安全問題出事了,誰都推卸責任。”更有甚者,在一些地方,只要相關責任人交了罰款,問題食品可以繼續銷售,似乎一切都萬事大吉,食品管理機制形同虛設。
另外一個問題是有關部門互相協調與配合不夠。在“紅心蛋”等事件發生後,各個職能部門乃至相關地方政府悉數出擊,清查、追源、檢測、停售、捕殺……效率之高,配合之緊密,令人目不暇接,問題食品迅速被清出市場,倘若平常有關部門都如此負責和配合,還會有那麼多的問題食品層出不窮地發生嗎?
我國在食品管理機制上,是分段、分行業設計的,比如,質監部門負責生產環節,工商部門負責流通環節,這種設計的初衷是爲了做到明確職能,各司其責,然而,一種食品一旦被發現,到底問責誰?每個部門都可以找到理由推卸責任。因而,現在食品安全的最大問題是,有了好處,每個部門似乎都能沾上邊,出了責任,誰都能推得一乾二淨。這使得個別職能部門,一切以自身利益、部門利益爲出發點,而將公衆的利益放在次要位置。
通過“紅心蛋”事件,我們應該認真反省,如何從制度層面來解決食品安全問題,以走出有毒食品肆虐的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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