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用現在的制度來要求過去的事情
富豪落馬現象和“原罪”清算的一些說法,在業界確實引起了不小的爭議。
11月23日,《南方週末》刊發了《胡德平:清算“第一桶金”就是否定改革成績》一文。在該報道中,中共中央統戰部副部長,全國工商聯黨組書記、第一副主席胡德平提出,“對於清算‘第一桶金’的說法,說得不好,這是在否定改革的巨大成績。我們還要反躬自問的是,就像孩子一樣,我們給予民營企業早期的奶水夠不夠?很多企業確實是在艱苦的情況下發展起來的,在它幼年時候,我們應該給予他們更多的學前教育,應該像對待祖國的孩子那樣對待他們。”
胡德平認爲,民企真正的法律地位1988年才確立。“如果不考慮歷史的環境條件,一味用法律、用憲法大帽子扣下來,非常嚇人,但不能服人”。
這是一個敏感的話題。在記者的採訪中,有幾個平常很願意對媒體表態的上榜富豪被問及此事時都不願意回答。也有富豪反問記者:“儘管也可能有的富豪確實沒有‘原罪’,但這種機率是多少?”
聯想集團現在已經成爲中國民營企業的一個典型,但創始人柳傳志在公開場合表示,聯想早期曾經搞過走私;在富豪榜高居不下的新希望集團劉永好兄弟也曾坦承,公司早期的時候也曾在飼料中“摻水”……
如果清算“原罪”,該從哪裏開始清算?是不是所有的企業都要清算?還是隻是部分企業進行清算?
對這個問題,高燃說,他和一些上榜富豪有過私下交流,有的富豪對此表示擔心。
清華大學人文學院院長、社會學家李強教授曾經提出,應當重視民營企業家經濟罪犯的社會背景——正處於制度轉型、社會轉軌時期的中國民營企業家們,事實上也正處於整個社會違規、違法現象激增的“社會失範”主題之下,一如底層叫賣假文憑、私刻公章、販賣假髮票等現象頻發,投射到富有階層,便有部分民營企業家的經濟犯罪。
趙曉認爲,國外也有過類似問題,一般的處理辦法是,規定一個特定的時間,在某段時間內對企業或企業家的“原罪”進行赦免,“對於由於制度的缺失造成的一些問題後果,不應該全部由企業和企業家們承擔”。他介紹,河北省曾出臺過一個類似的文件,但備受爭議,“我個人是支持這個措施的”。
“我基本認同胡德平對民企的看法。”趙曉說,改革開放確實造就了一批又一批的企業和企業家,“但我們不能用現在的制度來要求過去的事情,如果真要清算‘原罪’的話,那麼,產生‘原罪’的土壤也應該清算”。
讓財富暴露在陽光下
11月21日,《中華工商時報》刊登了四通集團董事長段永基的署名文章《建議成立36條獨立審閱機構》,他建議政府有關部門“把更多資源配置功能讓渡給市場,爲民營企業開放更大發展空間”。
對於富豪落馬問題,段永基曾經說,“因爲資源分配沒有實現市場化,給暗箱操作提供了空間,造成違法亂紀,出現經濟犯罪現象”。由此,他呼籲,儘快實行資源分配市場化,纔是治本之道。
趙曉認爲,當前,中國的市場經濟轉軌航船正在徐徐駛入法制化、規範化、完善化的軌道,年輕的創業者們和當今的富豪們一定要下定決心賺取陽光下的利潤,否則財富背後將永遠拖着一根“原罪”的尾巴,就會像《百年孤獨》中那個長出豬尾巴的孩子,永遠都走不出在法律面前惶惶然的“孤獨”狀態。
“我覺得短期內要想使經濟制度變得非常完善,以達到減少問題富豪的出現是不可能的。我們只能抓住一些主要的環節來進行改革,以求儘快實現我們的目標。”趙曉建議,要建立規範的土地交易制度和金融體系,政府要完善相關經濟制度和營造有利於創業的環境,同時,要建立一個好的稅收機制,“讓大家心服口服地納稅”。
“一切都在陽光照耀下進行,越來越多的富豪纔會敢於把自己的財富暴露在陽光底下。”趙曉樂觀地說,儘管還有一些這樣或那樣的問題,但中國富豪的財富增長依然會保持快速,“現在已經出現一些很陽光的富豪,比如北京中關村的一些高科技企業,還有浙江的一些草根富豪,他們的財富我感覺都很乾淨”。
高燃說:“一個企業的成功重在業務模式和客戶,現在創業者的‘第一桶金’相對都是很透明的,比如一些網絡公司的崛起和一些風險投資的介入,都會使公司變得很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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