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周偉彬有8億元的身家,怎麼會連1500多萬元的稅收都無法交納?”廣東順德金冠塗料集團董事局主席周偉彬涉嫌鉅額偷稅後,一位該公司前高管質疑說。
據報道,廣東省佛山市公安機關10月31日證實:周偉彬日前因涉嫌鉅額偷稅被刑事拘留,其涉嫌偷稅金額爲1500萬元,加上滯納金,應繳金額共計3000萬元。而在10月11日“2006胡潤百富榜”發佈之時,周偉彬以8億元的身家名列該富豪榜第438位。
也就是在“2006胡潤百富榜”之後,有人向佛山市國稅部門寫出舉報信,信中稱“周偉彬爲何有錢不繳納欠稅”、“爲何欠工資不發放”?
俗話說,“人怕出名豬怕壯”,有媒體分析認爲,周偉彬之所以有如此遭遇,是由於其登上富豪榜的原因,更有媒體把富豪榜比喻成“殺豬榜”。
就在人們爲此爭論不休時,11月2日,2006年《福布斯》中國富豪榜在北京揭曉。僅僅數天之後,以180.9億元榮登首富的黃光裕遭受“創業第一桶金”問題的困擾,而以15.25億元名列第183位的北京物美商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張文中則正式辭職,“以個人身份”配合中紀委對有關房地產事宜的調查。
早在2003年就對富豪“原罪”問題進行研究的經濟學家、北京科技大學經濟管理學院教授趙曉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一年又一年的富豪落馬現象其實提出了一個‘原罪’問題。但如何解決這個問題,目前看來並沒有有效的辦法。”
一年又一年的“原罪”現象
“原罪”(英文是Originalsin)一詞來自基督教,它是指人類生而俱來的、洗脫不掉的“罪行”。人們提出富豪的“原罪”問題,是借用了這一說法。
“我個人認爲富豪榜和富豪落馬並沒有必然的聯繫。很多上榜的企業,比如,新浪、網易、百度、盛大等高科技公司,在公衆的視野中很透明,讓人感覺他們的財富很陽光。”北京中關村某上市公司的一位員工說,他不願意透露自己的姓名和公司名稱,但他認爲這可能也是很多人的普遍看法,“對於違規富豪,我感覺社會上對他們還是很寬容的。再說,落馬的富豪相對於這個羣體來說,畢竟是個別的”。
一年又一年的落馬富豪,列起來可能是一個比較長的名單,比如,愛多集團胡志標、健力寶集團李經緯、科龍電器顧雛軍、託普集團宋如華、大午集團孫大午、伊利集團鄭俊懷,等等。
仔細瞭解富豪落馬的原因,多是由於挪用上市公司資金、假賬、虛假註冊資金、違規擔保、合同詐騙、偷稅漏稅等問題。
趙曉認爲,富豪獲罪的原因不外乎上述一些內容,但這種現象之所以一年又一年地出現,應該是由於“沒有制定一個良好的遊戲規則”。
趙曉分析說,中國目前處於經濟轉軌期的現實也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相關制度的完善和健全。“問題富豪”是在有問題的環境和制度下、在一些問題官員的配合下產生的。除制度原因外,他們中很多人都是“江湖豪客”,不喜歡遵守遊戲規則,有着明顯的“撈一把”的心態。
作爲“80後”創業的新貴,高燃基本認同上述觀點。他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說,“原罪”問題比較複雜,之所以出現這種現象,一方面,這些年社會上確實有一股拜金主義思潮,有些人爲了發家致富,抱着僥倖心理,昧着良心賺錢;另一方面,市場的激烈競爭和快速發展,使得一些創業者“鋌而走險”。
怎麼看待這些富豪的“原罪”,趙曉有一個“木炭理論”。他認爲,很多民營企業家的誕生本身可以看作是一根木炭,如果你試圖去把它洗白,那麼最終的結果是把整根木炭都洗掉,木炭還是洗不白。他說,“我主張要有歷史的眼光,一切向前看,用一種理性和建設性的眼光來看待改革開放中出現的富豪,規範我們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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