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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國務院總理溫家寶6月7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討論並原則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草案)》。這部12年前就被列入議事日程的《反壟斷法》,有望在今年上半年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進行第二次審議,而國務院屆時也將成立反壟斷委員會。
反壟斷和公平競爭是最重要的市場規則。隨着市場經濟的發展,公平競爭與壟斷的矛盾日益突顯。爲了營造公平有序的市場環境,保持經濟活力,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健康發展,早在1994年,我國就已將《反壟斷法》列入八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的立法規劃,並由當時的國家經貿委和國家工商總局組織起草。隨後,儘管反壟斷法的制定不斷被列入第八屆、第九屆、第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的立法規劃,但由於各種原因,遲遲未能出臺。反壟斷法難產的原因主要是行政性壟斷和部門利益難以協調,尤其是大量的“國家壟斷”欲罷不能。

(資料圖片)
鏈接:反壟斷法明年二審國務院將成立反壟斷委員會
11月4日,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王勝明在上海市工商局主辦的“市場監管與行政執法高級專家諮詢會”上透露,反壟斷法草案有望在明年上半年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進行第二次審議,而國務院也將成立反壟斷委員會。
今年6月7日,國務院總理溫家寶主持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討論並原則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草案)》,並在6月24日召開的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22次會議上進行了首次審議。
反壟斷法:關乎企業更關乎民生
我們對於《反壟斷法》的期待,另一個重要理由是,個人創業的自由將受到保護。壟斷企業不得以自己的壟斷地位排擠小企業和新生企業。這就保障了中小企業的生存和發展權。這正如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加里·貝克所說的:“控制壟斷的更有效的辦法是鼓勵競爭者進入行業,包括國外的競爭者。”我們培養民族品牌,要從愛護和保護中小企業做起,《反壟斷法》將是一個有力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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