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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2006年6月6日,國務院通過《國務院推進天津濱海新區開發開放有關問題的意見》,正式宣佈天津濱海新區成爲全國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濱海新區成爲繼深圳經濟特區、浦東新區之後,又一帶動區域發展的新的經濟增長極。
在“十一五”規劃佈局中,天津濱海新區被納入國家發展和改革的整體戰略,又是搞活區域經濟的一步“妙棋”。在國務院常務會議批准濱海新區進行綜合改革試驗後,天津市隨之輔以系列的配套政策。如新區先行試驗金融市場改革,京津兩地聯合建立北方金融中心,開展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流轉試驗,天津港東疆港區設立保稅港區原材料進口不需繳納關稅,等等。天津將因爲綜合改革試驗區的設立而提升其城市定位,成爲中國北方的工業中心,進而使京津地區成爲繼長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之後中國經濟增長的“第三極”。

天津濱海新區已納入國家發展戰略(資料圖片)
鏈接:國務院推進天津濱海新區開發開放有關問題的意見
推進天津濱海新區開發開放,是在新世紀新階段,黨中央、國務院從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全局出發作出的重要戰略部署。推進天津濱海新區開發開放的主要任務是:以建立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爲契機,探索新的區域發展模式,爲全國發展改革提供經驗和示範。走新型工業化道路,把增強自主創新能力作爲中心環節,進一步完善研發轉化體系,提升整體技術水平和綜合競爭力。充分發揮區位、資源、產業等綜合優勢,加快基礎設施建設,積極發展高新技術產業和現代服務業,努力提高綜合競爭力和區域服務能力,提高對區域經濟的帶動作用。
2006年終特別報道:“濱海號”鳴笛啓航
2006年濱海新區贏得世界矚目 2007令人期待
【專題】加快推進濱海新區開發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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