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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2006年5月26日,中央政治局開會討論分配體制改革。會議提出改革收入分配製度,規範分配秩序,建立合理、公平的收入分配體系。提出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擴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有效調節過高收入,取締非法收入,建立保障低收入羣體的基本生活機制,逐步緩解收入分配差距擴大的趨勢。
改革開放後的20多年間,中國從一個絕對平均主義的國家,變成了世界上收入差距最大的國家之一。中國社科院一份研究表明,如果把醫療、教育、失業保障等非貨幣因素考慮進來,中國的城鄉收入差距爲世界之最。少數豪富與數以億計的失地農民、城市農民工、下崗失業工人、貧困地區的弱勢羣體形成了鮮明對照。貧富差距的持續擴大已成爲我國社會生活中一個十分突出的問題,其消極作用日益明顯。有關資料顯示,1993年至2003年10年間,中國羣體性事件年均增長17個百分點,近幾年更急劇增長,而且越來越呈現出“無直接利益衝突”的特點。
上世紀90年代以後,一些地方把改革理解爲“減輕國家負擔,增加財政收入”,本應由政府負擔的改革成本,不斷地向民衆轉嫁,造成貧富差距拉大,在初次分配中,一些部門憑藉“行政權利”獲得大量額外收益,壟斷行業收入明顯高於其他行業;二次分配中,政府公共服務支出佔財政收入的比重越來越低,而行政成本卻飛速上升。
調整收入分配格局,必須首先調整政府的自身利益和目標訴求,不僅“把蛋糕做大”,也要“把蛋糕分好”,不僅要“效率優先”,還要“更加註重社會公平,加大調節收入分配的力度”,“兼顧效率和公平”。
鏈接:胡錦濤主持政治局會議研究改革收入分配製度
中共中央政治局5月26日召開會議,研究改革收入分配製度和規範收入分配秩序問題。中共中央總書記胡錦濤主持會議。會議強調,改革收入分配製度,規範收入分配秩序,構建科學合理、公平公正的社會收入分配體系,關係到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關係到廣大幹部羣衆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的充分發揮,關係到全面建設小康社會、開創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全局,必須高度重視並切實抓好。要堅持和完善按勞分配爲主體、多種分配方式並存的分配製度,堅持各種生產要素按貢獻參與分配,在經濟發展的基礎上,更加註重社會公平,合理調整國民收入分配格局,加大收入分配調節力度,使全體人民都能享受到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成果。
解讀六中全會《決定》:如何規範收入分配秩序
改革收入分配製度該用什麼“運算法則”?
【專題】關注收入分配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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