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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2006年年中,中國銀行、中國工商銀行先後在境內外發行上市。年底,在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過渡期即將結束之際,國務院公佈《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銀行管理條例》,中國履行承諾,對外資銀行全面開放人民幣業務,對於在中國註冊的外資法人銀行,實行與中資銀行統一的監管標準,全面體現了國民待遇原則。
2006年,中國金融體制改革在兩個方向上邁出大步。一是國有商業銀行的股份化改造和海外上市。二是爲全面履行承諾,擴大對外開放。練好內功,打開門戶。金融業改革的這兩個重大步驟存在着內在的邏輯聯繫。入世後,中國經濟面臨新挑戰和新環境,銀行業的開放,使中資銀行將面臨外資銀行的激烈競爭。在喊了多年的“狼來了”之後,中國銀行業與外資銀行的較量將真正開始。而國有商業銀行在境內外發行新股將逐步完善和規範其公司治理結構,對增強中資銀行市場競爭力具有重要意義。

(資料圖片)
鏈接:溫家寶簽署國務院令公佈《外資銀行管理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銀行管理條例》已於11月15日頒佈,並將於12月11日起施行。條例明確規定,監管當局按照中國的入世承諾,取消外資行人民幣業務的地域和客戶限制,鼓勵外資銀行設立或者將現在的分行轉製爲在中國當地註冊的法人銀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銀行管理條例(全文)
外資銀行開始吸收天津市居民人民幣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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