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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網消息(記者常悅 通訊員吳梅):記者從天津2007年第一次經營性用地出讓信息發佈會上了解到,2006年,本市通過實行全市範圍內經營性土地集中交易、啓用新版土地出讓合同、嚴格經營性用地備案審查、建立出讓地塊信息新聞發佈會制度、清理中心城區違法違規用地等一系列措施,進一步加強了對土地供應的有效調控,形成了統一規範透明的市場環境,土地市場和房地產市場繼續保持平穩發展。2007年,針對土地市場的實際情況,將按照“控制增量、盤活存量、適當增量、調整結構、保障需求”的原則採取一系列措施實施土地供應。
2006年天津通過五項措施確保土地市場和房地產市場繼續保持平穩發展:
一是控制土地供應總量,推進節約和集約用地,滿足土地市場需求。2006年全市出讓土地3867公頃,平均土地利用強度提高9.7%。
二是調整土地供應結構,優化結構比例,保證普通商品住房的土地供應。2006年全市商品房開發用地出讓1485公頃,建築規模約達2100萬平方米,其中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佔商品房開發用地的76%,基本滿足本市廣大人民羣衆的基本住房需求。
三是把握土地供應節奏,實行均衡供地,適時調節土地市場供求關係。針對各類產業生產建設週期的特點,2006年上半年供應土地達到全年供應總量2/3,保證各業用地及時開工建設,儘早安排生產,減少成本,搶佔商機。
四是統籌安排土地供應空間佈局,發揮土地集聚效應,加快濱海新區的開發開放。濱海新區是調整優化本市經濟佈局的關鍵,2006年更成爲投資熱點,同年該地區土地供應量佔總量的40%,比2005年同比提高8%,爲濱海新區的發展提供土地保障。
2007年,針對土地市場的實際情況,將按照“控制增量、盤活存量、適當增量、調整結構、保障需求”的原則採取一系列措施實施土地供應:
一是調整土地供應結構,確保普通商品住房用地規模。繼續嚴格控制高檔及大戶型住房用地,嚴禁別墅類住房用地供應,加大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應,初步安排中心城區內供應普通商品住房用地200公頃,中心城區以外供應普通商品住房用地1300公頃左右。
二是積極推行工業用地招標拍賣掛牌出讓,提高產業用地市場化配置程度。按照國務院《關於加強土地調控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發〔2006〕31號)的要求,從2007年1月1日起,新增的工業用地將一律按國家公佈的最低價標準實行招、拍、掛出讓。
三是嚴格全市經營性土地集中入市交易管理,充分發揮土地有形市場的作用。爲促進出讓土地能夠儘快開發建設,形成有效市場供給,避免土地閒置,對單宗土地出讓面積大於15公頃,開發建設週期超過3年的地塊實施嚴格限制。
四是繼續堅持出讓地塊信息新聞發佈制度。採取提前推介的形式,集中發佈出讓地塊信息,爲開發企業創造更多選擇和提前掌握詳細信息的機會,引導住房理性消費。
五是加大閒置土地處置力度,儘快形成有效供應。對於閒置土地,本市將嚴格按照國家的法律法規,採取限期動工、收回儲備、解除合同、限制存在閒置土地行爲的企業參加土地競買等措施,加大閒置土地的清理和整頓,使閒置土地發揮正面、積極的作用。
六是創新管理制度,進一步擴大土地有償使用範圍。在國家法律法規的指導下,制定施行停車樓、公寓等用地的管理辦法,對本市的停車樓用地從適用範圍、分類標準、土地供應方式、規劃建設等方面進行規範管理;對公寓用地從使用年限、層高、選址、配套設施等方面加強管理。對於利用地下空間的各類經營性建設項目,將採取協議或公開出讓的方式供應土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