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林的媽媽流著淚抱著手腳都纏著夾板的女兒,車禍中馮林被拖行後甩飛出去。
13日下午1點10分左右,虎門郭武綜合市場附近一馬路上發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輛小面包車轉彎時『追尾』撞上前面一輛自行車,車上3名年齡10歲以下女童被撞倒。目擊者稱,事故中面包車先後碾過兩女童身體,並將自行車連同另一2歲女童拖行約30米後,女童被甩飛出自行車。隨後面包車在眾人的叫喊聲中迅速逃走。警方最終查明,該面包車為套牌、改裝車輛。
【現場】路面遺留兩只小紅鞋
前天下午1點30分,記者接報立即趕到事發現常看見馬路中間停著一輛警用摩托車,三名治安人員在維護現場並疏散人群和交通。記者在警用摩托車附近路面看見一只很小的紅色鞋,另外一只則鞋底朝上躺在約30米遠處的馬路上。記者仔細觀察發現,現場路面上除了相隔約30米遠的兩只童鞋外,並沒有看見血跡。
據目擊者介紹,那兩只鞋子就是事故中年齡最小的孩子的。『那個孩子連同小自行車被面包車一直拖行了30米遠,最後孩子被彈出滾落在路面。』
【目擊者】車碾過兩人拖行一人
『三個孩子先後都被送到醫院了,其中有一個躺在地上雙手和嘴脣非常蒼白。面包車的司機簡直是沒有人性。』事發後,一些目擊者圍在現場附近議論,他們都憤怒地聲討面包車司機的野蠻行為。
據目擊者介紹,當時一個小姑娘騎車帶著兩個小女孩,年齡稍大的坐在車後面,另一個坐在車前面。她們三個從郭武綜合市場一個小巷道裡出來,穿過馬路一個車道轉上另一側的車道。『面包車也是走同樣的路線,轉彎時一下撞倒了自行車。三個孩子連同自行車都倒在小面包車前輪下。坐在自行車後面的女孩被撞倒,面包車從其身體上碾了過去,隨後車輪又從騎車的年齡稍大一點的女孩一條腿上碾了過去。』
『最驚人的是那個坐在自行車前面的小孩,她在自行車上被面包車拖行了約30米遠。孩子就在車輪前被拖行,最後被彈出滾落到馬路上。』其中一目擊者告訴記者,事故發生那一瞬間,所有人都被驚呆了。
【傷情】兩人骨折一人胃破裂
13日下午2點,記者來到虎門太平新人民醫院,在該院4樓骨科找到一名傷者和其家屬。據了解,三名女孩分別名叫馮麗(10歲)、馮燕萍(音,7歲)、馮林(2歲)。傷者母親介紹,馮麗和馮林是親姐妹,馮燕萍是馮麗的堂妹。她們都來自四川。
記者在醫院看見,小馮林在不停地哭,右腿和左手都被夾板夾著,頭上臉上都是擦傷。姐姐馮麗左腿膝蓋內外兩側淤血嚴重,事故發生時就是她騎著自行車帶著兩個妹妹。『只記得我這條腿被車輪壓過去兩次,我還喊司機快停車,我妹妹還在車下面。司機不停車,還開出很遠把我妹妹甩出來,我趕緊起來去抱起她。當時我的腿很痛,都走不了路。』至於事故發生時的情況,馮麗說她嚇壞了,也不清楚。醫生檢查得知,馮林右股骨骨折,頭部多處挫傷;馮麗左腿暫未發現骨折,淤血嚴重並腫脹。
在虎門醫院的馮燕萍情況就危險得多,前天下午,醫院就給她家長開出病危通知書,隨即進行手術。昨天下午,記者在虎門醫院重癥病房看見馮燕萍,她鼻子、胃部和尿道都有管子接到外面。一直沒有昏迷的她表情非常痛苦。
醫生說馮燕萍右腿骨折,胃被撞出一個直徑約小孩拳頭大的破裂傷。手術打開胸腔發現內髒都被胃裡漏出來的東西搞髒了,醫生縫合其胃部破裂處並對胸腔進行清洗。據悉,馮燕萍目前仍沒有度過危險期,現在她不能進食,排泄也全部靠外接的導管。
【治安員】司機逃出2公裡棄車走人
13日下午,在事發現場的治安人員告訴記者,他們已經得到消息稱,肇事面包車在事發後很快被警方找到,但車內人員已經棄車逃跑。記者隨後了解到,肇事車輛是在距事故現場約2公裡處的一路邊被發現,經勘察和指認後確定該車就是剛剛在郭武市場附近路段的肇事車輛。
記者14日從交警部門得知,經查該面包車為一輛五十鈴車改裝而成,車牌為套牌。虎門交警部門稱,目前他們和警方正在全力追查駕駛面包車的人。
事故中受傷孩子的父母告訴記者,他們都是從四川來這邊打工的,平時做搬運苦工,根本沒錢給孩子住院治療。『馮麗和馮林兩天就花了幾千塊了,馮燕萍可能要幾萬塊的醫藥費,現在找不到肇事者,我們怎麼也湊不出那麼多錢來啊1
三名女孩傷情
姓名 傷情
馮麗(10歲) 左腿暫未發現骨折,淤血嚴重並腫脹。
馮燕萍(音,7歲) 右腿骨折,胃被撞出一個直徑約小孩拳頭大的破裂傷,仍處危險期。
馮林(2歲) 右股骨骨折,頭部多處挫傷。
-追車市民
『我們追了面包車五六百米』現場見義勇為市民稱,見撞到人面包車一加油門就跑了
13日下午,事發現場一位年紀不到50歲的男子情緒非常激動,他一再責罵面包車司機沒有道德,說撞了人就停車事故根本不會那麼嚴重。
該男子稱,『當時我就在路面看見了事故的發生,面包車撞了人後,周圍好多人都大喊「撞人了,快停車」。可面包車根本沒停,速度放慢後車內一人探出頭來,看見傷者都倒在地上後,車一加油門就跑了。根本不管車前下方還有一輛自行車和一名兒童。』
據了解,這名男子姓吳,事發後附近一名摩的司機騎著摩托帶著他一起追趕面包車。吳先生回憶:『最後一個孩子從車輪下飛彈出後,那輛小自行車還掛在面包車前下方。面包車司機也不管了,飛快地開車逃跑,大概追出500米遠,看見了那輛被壓變形的自行車從面包車上掉了下來。我們再往前追到一個路口後,面包車突然不見了,找了一會也沒找到。』
吳先生說,事發突然他們也沒注意面包車裡有幾個人,只看見是一輛白色面包。『當時車內肯定不止一個人。司機這種行為跟殺人簡直沒什麼區別,行為太惡劣了,如果能追上肯定不會讓他們跑掉。』
-各方說法
交通部門禁止小型面包車營運
14日,針對事故中的套牌小面包車非法上路一事,記者采訪了市交通部門。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介紹,小型面包車在東莞是不允許參與營運,任何小型面包車參加營運都屬於非法營運,而辦理了營運證的小型貨車可以參與營運。
據不完全統計,東莞營運貨車約有8萬輛,其中小型貨車就佔6成以上,保有量達5萬輛。昨日,交通運管處稽查大隊負責人告訴記者,在非法營運車輛中,『小四輪』的比例高達7至8成,屬於重點查處和打擊的對象。『小四輪』(對小型面包車和雙排座小貨車的統稱)從事非法營運一經查獲將被處以3至10萬的罰款。
據了解,小型面包車只需三四萬元一輛,加上沒有辦理相關證件和購買保險,從事營運的成本非常低。這樣,很多不法車主購買小型面包車都是用於家用或營運。嚴打時就家用,風聲一松就去跑營運,東莞的不少景點門口,都會有小型面包車守候等客。
交通部門特別指出,非法營運車輛由於沒有購買保險,一旦發生事故乘客很難得到賠償。
貨運司機希望重視小型路口交通
13日下午,記者先後兩次來到事發現場觀察發現,事故發生的馬路分雙向4個車道,比較寬闊。距事發地不遠的地方是一個大型農批市場,平時進出車輛眾多。事發路段兩側有綜合市場和諸多居民區,每隔幾條小巷都有一條小巷道通往那個馬路,與馬路形成十字或丁字路口。事故發生現場就是一個丁字路口,沒有紅綠燈,也沒有交通警示牌。
車禍現場目擊者說,他們平時就住在這附近,很多行人和車輛平時都是從各個巷道進出這條大路,但整條大路的這些小路口都沒有紅綠燈和交通警示標志。『希望有關部門能對這樣的小路口進行一些交通規劃,比如設置一些交通警示標志,設一些大些的減速帶等等。』
在現場附近跑貨運的幾名司機告訴記者,他們經常在東莞各鎮區綜合市場跑車,發現東莞很多地方都存在這樣的小型路口,基本都沒有什麼交通限制的。『其實在所有小分支路上都設紅綠燈是不現實的。但這些路口往往很容易發生事故,交通和交警部門應該重視起來,交通規范了,事故發生的可能性肯定小了。』
市民呼吁加強『小四輪』監管力度
針對此起交通事故的情況,再加上前不久厚街發生的『面包車拖行』事件,部分市民稱,有關部門應該不斷加大對『小四輪』車輛的監管力度。在虎門工作的林先生告訴記者,這部分車輛中有少數就是非法車輛,交通肇事後逃逸,為了逃逸拖行傷者,這種行為輕則故意傷害,重了說故意殺人也不為過。『這些車主仗著自己的車是套牌的,膽子非常大,出了交通事故就一走了之。實在不行車不要了,反正也不值多少錢,這種行為很不負責任,社會影響也極壞。』
在長安鎮工作的吳先生說,套牌面包車除了出了交通事故逃逸外,還有一種可能就是成為行凶搶劫的工具。『希望此起交通事故能引起各政府主管部門的重視,並采取措施集中對「小四輪」進行嚴格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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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被車拖行200米骨頭外露
2006年12月14日,22歲的湖北姑娘夏芳坐摩托車去購買冬衣時,在厚街康樂南路被一輛面包車撞倒,並被急著逃走的面包車卷入車底拖行了至少200米。導致她的頭、面、頜、肩、腹、腿等身體多個部位的皮膚軟組織缺損,甚至有三處可以見到骨頭外露。
經過醫院檢查,夏芳的左骨盆被磨平,其右眼眼眶由於被拖成骨折和視覺神經受損,致使她的右眼失明,目前夏芳已經轉院到廣州接受治療。
厚街警方在事故現場只是將副駕駛位上的曾志平抓獲,肇事司機宋光輝乘亂得以逃逸。據調查,肇事的面包車為盜搶車。面包車原本為一位廣州車主所有,於2005年在橫瀝鎮被搶,事後車主立即在橫瀝報了警,而肇事面包車被截停時所掛的車牌為假牌。
在半個月後,肇事司機宋光輝於12月28日被厚街警方在厚街其租住的出租屋內抓獲。宋光輝堅持稱,他沒有駕照,而事發前(撞人)喝了七八兩白酒,頭暈、眼花,以致根本不知道拖了人在車底下。事後,厚街警方將宋光輝暫時以做拘留處罰,目前正在等待法醫對夏芳傷勢的鑒定結果出來,再對肇事者做相關處罰。
-記者手記
外來工父母監護好孩子
記者采訪過程中發現,在此次事故中受傷的三個孩子年齡都非常小,最大10歲,看上去也是一個弱不禁風的小女孩。一個這麼小的孩子怎麼能獨自一人騎自行車穿梭在交通繁忙的城市裡,而且自行車上還帶著更小的兩個妹妹?
其父母稱,因為他們從農村出來打工不容易,平時又累又忙,沒什麼時間看管孩子,孩子會騎車,買了輛自行車給她騎著玩,也方便。
對此廣州青少年教育專家應教授稱,帶著未成年孩子出外打工的外來工家長,一定要重視孩子的監護權力。
應教授表示,就從這起交通事故來說,即使肇事者不逃逸,孩子的父母也有一定的責任。『可能是在這些外來工的老家農村裡,一個未成年孩子獨自騎自行車外出很正常,也沒什麼危險。但讓一個年僅10歲的女孩獨自在城市裡騎自行車,家長就是明顯的監護不力。』
應教授稱,家長對未成年人的監護體現在很多方面,通俗點說最根本的一點就是盡力讓孩子遠離可能存在的危險。提醒文化素質相對不高的外來工父母群體一定要多加注意,逐漸培養起監護孩子的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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