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05年農村居民收入狀況
2005年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爲3255元,比上年增加319元,增長10.8%,扣除價格因素的影響,實際增長6.2%。
(一)第一產業生產經營收入增速回落。農戶家庭從事第一產業生產經營純收入人均1470元,比上年增加72元,增長5.1%,增速回落14.9個百分點。
(二)二三產業生產經營收入增幅“十五”最高。農戶家庭從事二、三產業生產經營純收入人均375元,比上年增加27元,增長7.8%,增加額和增長幅度在“十五”期間都是最高的。
(三)工資性收入首次突破千元。2005年農民的工資性收入人均1175元,首次突破千元,比上年增加176元,增長17.6%,增長率比上年高9個百分點。
(四)財產性收入穩定增長。2005年農民的財產性收入人均88元,比上年增加12元,增長15.5%。財產性收入中增加較多的是租金收入和轉讓承包土地經營權收入。
(五)轉移性收入大幅度增長。2005年農民得到的轉移性收入人均147元,比上年增加32元,增長27.6%。增加較多的是家庭非常住人口寄回帶回收入、離退休金及養老金、以及退耕還林還草補貼。
(六)農民稅費負擔繼續大幅度下降。2005年農民的稅費負擔人均13元,比上年減少24.4元,負擔下降65.1%。其中,繳納農業稅人均1.8元,比上年減少23.4元,下降93.0%。
(七)糧食主產區農民收入增幅略低於全國平均水平。2005年糧食主產區農民人均純收入爲3340元,比上年增加315元,扣除價格因素,實際增長5.8%,增幅比全國平均水平低0.4個百分點。
二、2005年農村居民收入來源構成
(一)工資性收入是農民增收的主要來源,所佔比重上升。由於工資性收入大幅增長,工資性收入在農民收入中所佔的比重明顯上升。2005年工資性收入佔農民收入的比重爲36.1%,比上年提高2.1個百分點。
(二)家庭經營收入仍是農民收入的主要來源,所佔比重下降。2005年農民家庭生產經營純收入比上年增加99元,增長5.7%。家庭經營收入佔農民人均純收入的比重爲56.7%,比上年下降2.8個百分點。
(三)財產性收入所佔比重穩步上升。2005年農民的財產性收入佔農民人均純收入的比重爲2.7%,比上年提高0.1個百分點。
(四)轉移性收入所佔比重明顯上升。2005年農民得到的轉移性收入佔農民人均純收入的比重爲4.5%,比上年提高0.6個百分點。
三、2005年農村貧困人口狀況
(一)絕對貧困人口和低收入人口大量減少。據測算,2005年末,農村絕對貧困人口的數量爲2365萬人,比上年減少245萬人,減少9.4%。低收入人口數量爲4067萬人,比上年減少910萬人,減少18.3%。
(二)西部地區貧困人口占全國的比重增加。2005年西部地區農村絕對貧困人口占全國農村絕對貧困人口的比重爲50.8%,比上年增加0.8個百分點;西部地區農村低收入人口占全國農村低收入人口的比重爲52.1%,比上年增加4個百分點。
(三)扶貧重點縣、西部開發12省是農村貧困的主要集中地。2005年592個國家扶貧重點縣、西部開發12省農村絕對貧困人口分別爲1433萬人、1421萬人,佔全國農村絕對貧困人口的60.6%、60.1%。2005年592個國家扶貧重點縣、西部開發12省農村低收入人口分別爲2191萬人、2384萬人,佔全國農村低收入人口的53.9%、58.6%。
四、2005年農村居民內部收入分配差距繼續擴大
(一)2005年農村居民內部收入分配差距擴大,速度有所加快。據對全國31個省(區、市)6.8萬個農村住戶的抽樣調查,2005年農民人均純收入的基尼係數爲0.3751,比上年提高0.6個百分點,高於上年提高0.12個百分點的幅度。
(二)低收入與高收入農戶的收入差距進一步擴大。按照住戶人均收入水平進行5等分分組,2005年高收入組與低收入組的收入差距比由2004年的6.9:1,上升到2005年的7.3:1。2005年低收入組收入在農村居民收入中所佔的份額爲7.2%,比2000年下降0.7個百分點。
(三)地區間(三大經濟地帶)收入差距略有擴大。2005年,東部地區與中部地區農村居民收入差距由2004年的1.46:1,提高到2005年的1.47:1;東部地區與西部地區農村居民收入的差距由2004年的1.91:1,提高到2005年的1.92:1。
(四)大部分省份農村居民內部收入分配差距擴大。2005年,19個省(區、市)農民收入的基尼係數比上年擴大,比上年增加11個。
五、影響農村居民內部收入分配的主要因素
(一)農村居民增收難是當前面臨的主要矛盾。1997年至2005年,農村居民收入年均增長4.6%,比GDP低4.3個百分點,比城鎮居民收入低3.5個百分點。由於農村居民收入增速緩慢,農村居民收入在居民收入中所佔的比重持續下降。
(二)區域內收入分配差距是總體收入分配差距形成的主要來源。對2005年農村內部收入分配差距形成的因素進行分解分析,省內分配差距對總體分配差距形成的影響率爲76.6%,省際之間農村居民收入的差距對總體收入分配差距形成的影響率爲23.4%。
(三)工資性收入對農村居民收入分配差距的影響日益突出。2005年農民家庭經營收入對收入分配差距形成的影響率爲50.7%,工資性收入的影響率爲40.9%。與1990年相比,家庭經營收入的影響率下降了13.9個百分點,工資性收入提高了12.6個百分點。
(四)不同類型農戶羣體內部收入分配差異形成原因不同。以農業收入爲主的農戶羣體主要受家庭經營收入差異的影響;以非農業收入爲主的農戶羣體主要受工資性收入差異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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