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保定市中級法院對原高碑店市教育局長王永祥案進行二審宣判,王永祥由於犯有受賄罪和1977487元的鉅額財產來源不明,數罪併罰,被判處有期徒刑6年。據瞭解,王永祥是繼2003年曲陽縣教育局原局長郝成學落馬之後,保定市教育界近幾年又一落馬的貪官。
王永祥其人其財
王永祥,1952年4月出生,大學文化,案發時任高碑店市教育局長,同時擔任着高碑店市政協祕書長、市人大代表等職。2004年12月10日被刑事拘留,12月24日因涉嫌受賄罪、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被逮捕。案發後,檢察機關依法凍結了王永祥家的銀行存款2209000元、保單315340元,依法扣押金、玉首飾17件。另經價格鑑定機構鑑定,王永祥家還有價值達229121元的高檔菸酒、字畫等物,有價值85640元的雷達手錶及價值達509646元的房產。而經有關部門調查覈實,王永祥的家庭工資收入共計247176元。
利用職權聚斂錢財
教育系統職工多,一個縣級的教育系統,教師人數有數千人,這些人的提拔晉升、評定職稱、調進調出,給身爲教育局長的王永祥抓住了發財機會。2001年6月,高碑店市某中學副校長李某爲了當校長,給王永祥送去了現金5000元。同年7月10日,王永祥便將李某提拔爲某校校長。爲了表示感謝,李某又給王永祥送去了500美金,王永祥欣然接受。
此外,高碑店全市有數十個中小學,幾乎每年都有學校進行基礎設施建設,而這些工程的承攬,自然也少不了教育局長的首肯。2002年春節前,建築商趙某爲承攬高碑店市某中學宿舍樓工程,給王永祥送去了一個40000元的存摺。之後,順利攬到工程,王永祥則堂而皇之地將存款提出。
過節逢事收受賄賂
正是因爲教育局長手握重權,所以在一個縣級市裏當然是衆人爭相巴結的對象。每年的春節、元旦,中秋節等節令,或逢有婚喪嫁娶的事,身爲教育局長的王永祥家裏便會門庭若市,送禮的人川流不息。爲了說明資金的合法來源,在審判中,王永祥稱他的這項收入就有180多萬。其中女兒結婚時收禮金40萬元、兒子結婚時收禮金37萬元、岳父的喪事收份子30萬元、外孫女過滿月收禮金數萬元,另有未在禮單上登記的禮金711854元。後來經調查覈實,王永祥在子女結婚、外孫女過滿月、辦理喪事中禮單有記載的共316680元,禮單以外的共計19000元。其餘的資金因爲沒有其他證據證實,法院沒有確認。
鉅額財產“買”刑6年
在涿州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後,涿州市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爲,王永祥身爲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取人民幣95000元(除李某和趙某的45000元外,還有一筆5萬元,但未被保定市中院採信)、美元500元,爲他人謀取利益,其行爲已構成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7年。王永祥的財產和支出明顯超過合法收入,差額巨大,本人對價值人民幣2646667.5元的鉅額財產不能說明合法來源,其行爲已構成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財產的差額部分予以追繳。
一審宣判後,王永祥提出上訴,認爲判決認定的受賄數額和財產來源不明與事實有出入。保定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爲,王永祥爲他人謀取利益,共非法收取人民幣45000元和500美元,其行爲構成了受賄罪。此外,王永祥被查扣的家庭財產中,扣除其受賄所得及能夠說明來源且經查證屬實的合法收入外,尚有價值人民幣1977487元的鉅額財產不能說明合法來源,其行爲構成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據此,改判王永祥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6個月,違法所得人民幣45000元和500美元予以追繳;犯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財產差額1977487元予以追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