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夜飯細節律師全提醒
爲幫您吃好年夜飯,盧嘉亮、賈俊鵬律師就歷年容易出現服務糾紛的細節爲消費者做了提醒。
菜名不能霧裏看花
春節期間,不少飯店爲了迎合消費者求吉利圖喜慶的心理,創造了大量諸如“春色滿園”、“金玉滿堂”、“五福臨門”等迎合口彩的菜名,僅從菜名,消費者很難判斷菜品的主要用料,彷彿霧裏看花。
律師:經營者迎合消費者心理,追求吉利的想法可以理解,但是《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下簡稱《消法》)明確規定,經營者有責任和義務將服務內容明確告訴消費者,消費者對此也有知情權。爲此,經營者可以在菜名後對主要用料予以提示說明,或者在消費者詢問時給予解答。
吉利報價侵犯消費者選擇權
在走訪中,記者發現不少飯店針對年夜飯都推出了諸如“388元”、“588元” 、“688元”、“888元”的固定套餐,雖然經營者都表示消費者還可以針對其中不滿意的菜品進行調換,但是這一系列的吉利報價就等於爲消費者設定了最低消費。
律師:經營者出於迎合顧客圖吉利心理變相設立最低消費的做法是對消費者合法權益的侵害。《消法》中明確規定,消費者有選擇自己所需商品及服務的權利,經營者設立最低消費直接破壞消費者的自由選擇權。
上菜時間應先約定
一般消費者在預訂年夜飯時,往往只注意約定菜品名稱、價格以及人數、用餐時間,關於上菜時間卻很少被顧及。往往,年夜飯已經接近尾聲了,服務員才匆匆端上剛做的菜,讓消費者陷於吃與不吃的尷尬中。
律師:想解決這個問題,消費者只需預訂年夜飯時,與經營者約定好上菜時間即可,一般把上齊菜品時間約定到用餐時間的1/3或者1/2比較穩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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