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2月13日10時,國新辦請中共中央紀委副書記、祕書長幹以勝和監察部副部長屈萬祥介紹2006年中國的反腐倡廉工作等方面情況,並回答記者提問。
幹以勝:在深挖腐敗分子方面。2006年反腐倡廉工作很重要的一個特點,就是通過對有關案件線索進行深入細緻地核查,在一些多年來沒有查處省部級領導幹部嚴重違紀案件的地方挖出了一批隱藏較深的腐敗分子;對於一些長期有信訪舉報和各種反映、但由於種種原因沒有及時查清的問題,進行了深入調查,突破了一批案件。我們主要做了以下三個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強信訪舉報。通過集中受理羣衆來訪、開通網上舉報和專線電話、健全違紀違法線索移交制度等,進一步整合信訪資源,拓寬、暢通信訪舉報渠道,加強對信訪舉報線索的管理。加大督辦和核查力度,通過多種方式督辦查處了一批案件。
在去年全國紀檢監察機關查處的案件中,有46.2%來源於信訪舉報。如,福建省委原常委、宣傳部長荊福生案件,江蘇省人大原副主任、黨組副書記王武龍案件,安徽省原副省長何閩旭案件都是根據信訪舉報查清的。
二是對案件中發現的有關線索進行深挖細查。我們高度重視在查辦案件中發現的線索,特別是有關涉案人員交代的線索,對“案中案”抓住不放,查處了一批“窩案”、“串案”。如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原局長鄭筱萸案,就是在查辦該局一批局處級幹部違紀違法問題時,發現了鄭筱萸本人的違紀線索,進一步深挖出來的。
三是充分運用巡視成果。巡視組比較長期地駐在一個地方或單位,能充分聽取幹部羣衆意見,深入瞭解情況,發現存在的問題。我們對巡視過程中發現的涉嫌違紀違法案件線索,及時進行覈查或督促相關部門進行覈查,從中發現和查處了一些大案要案。如,天津市人民檢察院原檢察長李寶金,山東省委原副書記、青島市委書記杜世成等,都是在巡視中發現了他們的問題線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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