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寧市7位婦女因申請建房用地遭受與男人不一樣的待遇而先後將規劃局、居委會、街道辦告上法庭,得到了嘉興和海寧兩級法院的支持。
據悉,海寧市婦女朱勤英等7名婦女在申請建房用地時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性別歧視。如硤石街道長園社區居民朱勤英,根據有關規定,朱勤英具備申請建房條件。2003年9月,她原所在的長園區拆遷,街道(村)安排宅基地重新建房。但當所有男性居民的宅基地都得到了落實時,朱勤英等女性居民卻被排斥在外。2005年5月,朱勤英重新填寫了申請材料,規劃局又將申請材料退還給她。
一怒之下,朱勤英等4名婦女將海寧市規劃局告上法院。海寧市法院經過公開開庭審理,於近日作出一審判決,確認規劃局以退回申報材料的形式作出的“不予許可”決定違法。此前的3月10日,嘉興中院已作出判決,支持宓躍萍等婦女反對性別歧視的上訴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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