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大家看法》3月31日播出節目《明星代言虛假廣告是否承擔法律責任(上)》,以下爲節目內容實錄:
“廣告法規定的,廣告的內容就要真實性,不允許你去虛構”;“單純把這樣一個罪責推到明星身上是不公平的”;“幕後的推手一定是金錢、一定是利益”;“但事實上明星在代言這些產品質量有問題的廣告的時候,他其實也是個弱勢羣體”。明星代言虛假廣告該不該負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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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熱度故事:明星代言惹風波
主持人勞春燕:101度熱度故事,361度全民互動。歡迎各位來到《大家看法》週末演播室。我們今天的話題要從一位名人說起。在2007年央視的3.15晚會上,這位名人代言的藏祕排油百草減肥茶因爲涉嫌虛假廣告而遭到了點名批評,我們先來了解一下事件的大概。
前不久,相聲演員郭德綱代言的藏祕排油減肥茶廣告被認定爲虛假廣告。據稱,此廣告的代言費高達200萬。一時間,輿論譁然。郭德綱是否應該爲虛假廣告承擔責任,立刻成爲了網民們爭論的焦點。面對這些爭議,郭德綱卻覺得自己很冤枉,他在網上專門發佈了一個視頻來爲自己解釋。
郭德綱:“做代言的明星、演員沒有必要成爲那個產品的專家,沒有必要,你說是不是?你說來一公司,來一廠家,比如做什麼避孕藥品的找我來,你說我會有必要成爲那個專家嗎?”
其實近年來明星代言虛假廣告的事情屢有發生,從唐國強、解曉東代言北京某醫院治療不孕不育,到劉嘉玲代言的SK-Ⅱ,再到葛優代言億霖木業,一直到最近曝光的郭德綱代言的藏密排油減肥茶,明星們總是和虛假廣告有着千絲萬縷的聯繫。那麼明星究竟該不該爲不實廣告承擔責任呢?圍繞着這個話題一直以來都呈現着兩種完全不同的聲音。
市民1:“他只是代言的,而且他對產品肯定也不是太瞭解。”
市民2:“我感覺這個不應該承擔責任吧。”
市民3:“當然承擔責任了,這有什麼說的?”
市民4:“肯定要承擔責任的,他裏面掙錢了嘛。”
市民5:“他能承擔什麼責任呢?他一代言人。”
市民6:“他拿錢了就應該承擔,拿一份錢一份責任嘛。不承擔責任,他這是誤導消費者、誤導老百姓。”
361°互動話題:明星代言虛假廣告是否承擔法律責任?
熱點爭論一:明星是弱勢羣體嗎?
主持人勞春燕:虛假廣告已經成了一大公害,那麼廣告出了問題,代言的明星要不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呢?這就是我們今天的辯題。我們先來認識一下場上的嘉賓們。
董路 自由評論人
石述思《工人日報》要聞部主任
邱寶昌北京市律師協會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主任
譚飛 著名娛樂策劃人
葉茂中著名的廣告營銷專家
葉林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
主持人勞春燕:歡迎各位的到來。我們先請正方嘉賓發一下言,邱律師。
邱寶昌:我認爲這些廣告的代言人應當承擔法律責任。因爲廣告主或者廣告經營者不惜高價聘請你去代言,那麼你收取了高額的報酬,在公衆當中有一定的影響力,如果發佈了虛假廣告,就應當承擔法律責任。
主持人勞春燕:拿了代言費,就要對自己所做的那個廣告負責任。我們再來聽一下反方的意見。你們爲什麼認爲代言人不用負法律責任?
葉林:先說我的一個觀點。第一個我覺得道德上來講,大家都會面臨着這麼多的社會抨擊,所以就毫無疑問的,他正在可能還將要繼續承擔道德上被譴責的這樣的一個後果。但是從法律上來講,確實又很難讓他承擔責任。依照現在的法律來說,沒有一個法律依據去承擔責任。
主持人勞春燕:我們先來了解一下到底現行的法律是怎麼規定的,邱寶昌律師。
邱寶昌:廣告法第38條有規定,如果廣告主發佈了虛假廣告,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未盡審查義務要承擔連帶責任。那麼廣告重要的參與人,也就是名人明星,他們應當不應當承擔責任呢?我們廣告法沒有明確的規定。但是他屬於可以界定爲廣告的經營者之一,我認爲他應當承擔責任。
主持人勞春燕:雖然說現行的法律呢,可能在這方面還缺少一個明確的規定,但我們今天主要的辯題是應不應該讓代言人來承擔責任。聽一下葉總的意見。
葉茂中:明星在做這個形象代言的時候,廠家把這個產品拿來,如果說他看過這個廠家提供的相關的一些文件,比方說生產、衛生、銷售許可證,那麼他就可以認爲這個產品是合格的。所以我們今天看到一個比方說,產品質量有問題的這個廣告,出事了,然後說這個明星應該承擔這個產品質量所出現的傷害消費者的這種連帶責任,這個我們從一個普通消費者這個心理上來講,我們能理解。但事實上,這個明星在代言這些產品質量有問題的廣告的時候,他其實也是個弱勢羣體。
主持人勞春燕:明星也是弱勢羣體嗎?
葉茂中:對,他沒有沒有辦法判斷這個產品是不是有問題。
主持人勞春燕:董路有反對意見。
董路:葉總說明星也是弱勢羣體,這個我不太同意。就是說可能明星也不是專家,消費者也不是專家,在這個層面上明星跟消費者是同樣的。但他們不同的在於哪兒呢?明星手裏面有200萬或者500萬的代言費,而消費者每個月可能只有300或者500的,消費的這個錢。那如果說這個明星,他要真的賦有一定的責任感,他把兩百萬廣告裏邊,他拿出20萬來去找相關的機構來鑑定這廣告的真僞,能不能做到?我相信能夠做到。但是沒有人願意做。
譚飛:這話我有一點不贊同。就是說你覺得他明星200萬拿了,還得拿20萬去驗證它。我覺得這個就是太不相信咱們國家的一些監管機構了。就比如說以前進旅館,有時候驗結婚證。那有些結婚證一看是真的,那就肯定就讓他們住了,對吧?但這裏面可能是有些人僞造的,那你說旅店的主人有責任嗎?我覺得這個東西不能這樣看。
董路:對不起,對不起,這個咱們你剛纔舉的一個例子我問一下。如果我僞造一個身份證,我到銀行把你的錢取出來了,你覺得銀行有責任嗎?
譚飛:不,但現在比如說身份證或者說是那個結婚證它不是僞造的,對吧?它也可能比如年齡不對,或者姓名不對。所以這種事有可能發生,所以你就不能說明星200萬,再拿20萬去驗證。
葉茂中:我們不能把別的相關部門的責任讓明星去承擔,我覺得這個思路是混亂的。比方說這個產品質量是不是合格,這是質量檢測的部門的事情,那明星爲什麼要拿錢再去找質量檢測部門去做這個檢測?你要檢測一個比方說,這個難度比較大的產品,那就不是花20萬的問題,你可能200萬你檢測都檢測不了。從明星的角度來講,爲什麼我說他是弱勢羣體。實際上我相信沒有一個明星願意給一個質量差的產品去做代言。爲什麼?因爲他出於自己的一個信譽的這種,老百姓對他的這種認同。第二個老百姓肯定是虛假廣告和假冒僞劣產品的這個受害者。因爲他不可能去檢測,甚至他相信這個廣告說的話都是真的。
董路:他爲什麼要相信呢?他相信的是誰呢?
石述思:我想起來一個好萊塢大片,可能在座的,如果喜歡電影的都能看過,叫《蜘蛛俠》。蜘蛛俠當時說過一句很著名的臺詞,能力有越大、責任有多大。假如說這個事情,虛假廣告對消費者的權益造成了傷害,我覺得今天的辯題非常有價值。畢竟在這個過程中,明星獲得了利益。我覺得今天探討是不是該追訴他的責任,是不是應該把他得到的不當利益拿出一部分來補償弱勢羣體。當然我修正一個概念,代反方說一下,有一部分明星可以得到豁免,比如說這個明星不具備獨立的行爲能力,他是兒童、童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