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民警在出租房內現場查獲“六合彩”圖書7000餘冊
高達1比40的賠率滋長着一夜暴富的夢想,而“十賭九歸莊”的現實又如水蛭般吸乾參賭者的錢財……地下“六合彩”賭博活動肆虐之處如“蝗蟲過境”,地方經濟、社會受到不小的衝擊。
記者近日在江西“彩禍”一度最爲嚴重的修水縣調查發現,當地通過重獎舉報、嚴懲參賭等措施,使曾經“買碼”成風的現象得到遏制,然而卻時有反彈。
“水蛭”吸血地方經濟遭“失血”之痛
地下“六合彩”俗稱“買碼”,由於最高賠率可達1比40,具有很強的誘惑力。地下“六合彩”氾濫往往造成當地參與者有工不做、有農不務,一些羣衆因爲癡迷“買碼”,直到傾家蕩產仍然執迷不悟。
修水縣地處湘、鄂、贛三省交界,是江西省面積最大的縣。2003年4月,地下“六合彩”傳入後逐漸蔓延,最終發展爲江西省內地下“六合彩”賭博最爲嚴重的一個縣。
修水縣一位姓胡的客車司機說,他妻子的哥哥原本在浙江溫州打工,並在修水老家置辦了房產準備結婚,但2004年迷上地下“六合彩”後,房子賣了,老婆也沒娶成,還欠了一身債。“正因爲曾經中過一次贏了十來萬元,才越陷越深,但最後還是血本無歸。”他說。
記者調查發現,地下“六合彩”猖獗之時,修水縣甚至出現以鄉村幹部爲主的少數黨員幹部參賭現象,其反面帶頭作用加劇了地下“六合彩”氾濫。一些農民認爲,鄉村幹部就是“父母官”,鄉村幹部的參與讓他們對地下“六合彩”更加深信不疑。
“地下‘六合彩’最猖獗時期,全縣銀行存款增加額一個月內銳減了1000多萬元。”修水縣政法委書記徐修武說。
據人民銀行修水縣支行統計,2003年全縣儲蓄額比上年增加2.7億多元,2004年增加額僅爲1.69億元。短短一年之內,儲蓄增加額竟銳減了1億餘元,這一狀況直到2006年以後纔開始改變。
修水縣公安局副局長冷德榮說,“買碼”高峯期一度出現“出碼”時段手機嚴重擁堵打不通電話、銀行儲蓄急劇下滑、服務業等第三產業持續蕭條的局面。
江西省公安廳提供的數據顯示,2001年下半年,江西地下“六合彩”賭博活動首先在贛南少數地方出現;2003年下半年,贛州、上饒、九江、吉安、宜春5個設區市的16個縣(市、區)、40個鄉鎮發現地下“六合彩”;2004年,地下“六合彩”繼續蔓延至景德鎮,面積擴大至6個設區市的26個縣(市、區)、95個鄉鎮。僅2004年,全省就查處地下“六合彩”賭博案件近2000起,處理涉案人員3000多人。
十賭九歸莊“寫單”人自揭騙局
張曉明是修水縣一家國有企業的下崗工人,爲了實現“發財夢”,2004年在朋友的慫恿下,花了20元錢“買碼”,沒想到轉眼竟翻了40倍。第一次的“成功”讓張曉明欣喜若狂。
“從這以後,我就像中了邪一樣,直到把家裏僅有的1萬多元錢都賠進去爲止。”2005年,已身無分文的張曉明通過朋友介紹,開始爲莊家“寫單”,從其他“碼民”身上賺取手續費。
“‘十賭九歸莊’,地下‘六合彩’實質上是騙局。”直到爲“莊家”寫單後,張曉明才慢慢明白了其中的“奧祕”。張曉明說,“碼民”買碼分買“單雙”“生肖”“大小”等六七種方式,但無論你怎麼買,“碼民”的錢最終會進“莊家”腰包。
“一旦有人中獎,莊家就會大肆宣揚,極力鼓動別人‘買碼’,而絕大多數虧得血本無歸的人,只好打落門牙往肚裏咽。”張曉明說,每一期“六合彩”“出碼”前,“莊家”都會散佈各種“內部消息”,透露“什麼號碼能中”等等,但根本就是無稽之談。比如鼓動大家買“單”,結果開出來偏偏是“雙”。
2006年4月,張曉明因賭博罪被處有期徒刑8個月。張曉明說,他現在經常以自己的親身經歷告訴親戚朋友、街坊鄰居,讓他們別再掉入地下“六合彩”的騙局。
修水縣公安局治安大隊大隊長餘耀星說,“莊家”一般在異地幕後操縱,“出碼”前通過《六合字典》《梅花寶典》等各種碼書和熱線諮詢電話等方式,將49個號碼分別在49個地區發佈爲中獎“內部消息”,其中必有一個地區的“碼民”中獎,結果中了的從此對莊家的消息深信不疑;沒中的在自認倒黴之餘,反而更加癡迷地投入。
重獎嚴懲警惕“打擊-反彈-再打擊”怪圈
地下“六合彩”傳入不久,修水縣的打擊行動就隨即展開,然而受各種因素的影響,地下“六合彩”賭博活動一度此消彼長,甚至出現“打擊-反彈-再打擊”的怪圈。
爲此,修水縣決定從部分基層黨員幹部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參與地下“六合彩”活動的現象入手,糾正歪風。2004年、2005年,修水縣委、縣政府連續下發《關於在全縣行政事業單位中開展禁賭專項鬥爭的工作意見》,嚴厲查處黨員幹部參與地下“六合彩”賭博,並規定黨員幹部配偶及共同生活的子女參與賭博的,比照其本人蔘賭給予相應處理;存在包庇行爲的,視同本人蔘賭,從嚴處罰。與此同時,修水縣紀委對村級黨員幹部參賭的查處也加大了力度。據統計,2004年至2006年,修水縣紀委共對43名黨員幹部進行了黨紀處分。
“全縣2005年因參與‘六合彩’賭博受到處分的黨員幹部人數,佔整個九江市處分幹部人數的四分之一。”修水縣紀委副書記夏令說。
修水縣人民法院則依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賭博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條的規定,對地下“六合彩”活動中涉案額巨大的犯罪分子以非法經營罪予以量刑。2006年9月25日,修水縣地下“六合彩”賭博第一大案的主犯、原修水縣林業局稽查員肖勁鬆,因一年內圈走當地百姓800多萬元,被修水縣人民法院一審以非法經營罪判處有期徒刑9年。
“賭博罪量刑最高不超過3年,非法經營罪則最高可判15年。”修水縣人民法院副院長李修寧說,這是修水縣第一起以非法經營罪判決的地下“六合彩”案件,改變了過去以賭博罪判決量刑過輕的局面,在當地產生了震動,對地下“六合彩”犯罪起到了震懾作用。
在嚴肅處理參賭黨員幹部的同時,修水縣還採取了重獎舉報措施:凡舉報“莊家”的獎3000元,舉報“寫單”人員的獎1500元,舉報其他參賭人員的獎500元。
“全民參賭的局面已經得到改觀,居民儲蓄存款增長幅度趨於正常,縣域經濟已經走出困境。但‘毒瘤’尚未根除,反彈危險仍在。”徐修武說。
他說,在嚴厲的打擊下,地下“六合彩”活動方式日趨隱蔽。賭博活動從公開轉入地下,從集中轉向分散,從固定地點操作轉爲流動交易,從當面投注填碼轉爲電話報單,增加了打擊和調查取證的難度。跨地域特點日益明顯。幕後的“莊家”往往潛伏在異地遙控操縱,使各地的“六合彩”賭博活動互相影響“串聯”。
徐修武認爲,要避免地下“六合彩”活動在一些地方受到遏制的同時,又在其他地方蔓延,除各地互通信息、協同打擊外,如何豐富農民精神文化生活、如何規範公彩發售引導羣衆合法買彩,值得認真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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