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健全補貼機制 解決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問題
在對經濟適用房和廉租房作了調查記者發現,這兩項旨在解決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問題的制度都還有需要完善的地方。怎麼讓真正符合條件的家庭買的上經濟適用房,怎麼解決廉租住房制度需要的資金問題?業內人士提出了他們的看法。
華遠集團總裁任志強:“我個人最關心的可能就是經濟適用房不是用房,而是用租的方式,這個可能是一個長期以來說,要解決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問題的一個出入。”
北京師範大學教授董潘:“我更主張採用貨幣補助的方式,因爲實物補助的話,也就是說我們建了商品房,建了廉租房,然後分給他們,讓他們去居住,可能會帶來很多問題。”
中國房地產報評論部主任王子鵬:“貨幣補貼永遠比實物補貼要靈活。”
針對中低收入者,只收取家庭收20%的房租,剩下由政府補貼,像高大爺和張大媽的情況,如果住同樣兩居室,家庭月收入三百元的高大爺需交納60元的租金,高先生家月收入一千三百元,需交納260元的租金。張大媽家,月收入兩千三百元,可以繳納450元租金,假設在城裏租兩居室,實際需要花費一千五百元,那麼資金不足的地方,由政府補足。如果中低收入者,不想租房子住,而想買房,有專家建議,要對他們實行低息貸款。
華遠集團總裁任志強:“一部分收入偏高一點的人員,貼息,貼息的辦法就是你可以比市場的利率更低的貸款,利率,來去購買房子,這樣就等於減少他的房屋指出費用,因爲在整個房屋貸款中,利息佔很大一部分,如果按20年算的話,利息部分可能和本利部分差不多的,如果貼了息的話,可能你本利部分很低了,當然你也買得起房子。”
實行貨幣補貼是一種改善中低收入者住房的辦法,但由於我國的信用體制並不完善,對家庭的月收入沒有進行登記和普查,所以有人認爲,貼息貼租也會存在問題。
北京師範大學教授董潘:“現在是,不管在什麼條件下,都要解決這個問題,但是在這種條件下,搞貨幣不足,只剩下這個問題了。別的問題都相對好解決,比如說這個開發建設過程當中腐敗,基本上是沒有了,我們只是想辦法找到真正該補貼的人,監管他的收入也就可以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