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家榮,四川省成都市司法局原局長,1月11日因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法院經審理查明:2001年至2005年,陳家榮在擔任彭州市委書記期間,在相關公路綠化、辦公樓修建等6項工程和購買土地等事項中,多次收受請託人送的賄賂款共計人民幣381萬元和美元2萬元。這是成都市涉案金額最大的商業賄賂案件。
其實,在剛參加工作及以後相當長的一段時間裏,我的思想是比較單純的,滿懷激情想認真搞好工作,幹一番事業。就是要到彭州時,我也曾暗暗發誓要堂堂正正做人,認認真真幹事,在彭州這個舞臺好好實現一下自己的人生價值。但做了市委書記,當了“一把手”後,隨着職位的升高,權力的擴大,找我的人多了,說好聽的話的人也多了,於是自己的頭腦逐漸開始膨脹,自以爲是的思想越來越重。
當市委書記,可以說是行有車,食有肉,豐衣足食不用愁。但是自己仍然不滿足,滿眼看到的都是高消費的生活,特別是隨着接觸人羣層次的多樣化,加之受市場經濟一些消極因素的影響,自己的人生觀、價值觀開始出現異化。尤其是看到一些老闆本事不大,水平不高,卻神通廣大,坐名車穿名牌,自己的心理開始不平衡了。
隨着思想的下滑,以及各種現實的催化,自己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發生了質的變化。把自私作爲了人的本性,認爲人人都是自私的。在人生觀上則認爲,人生一世,草木一秋,轉眼就百年,應該早點撈點錢,過有品質的生活才行。就這樣,我開始在思想上形成了一種自私的價值觀即“辦實事、圖實惠”。在這種錯誤思想的指導下,我的金錢觀也發生了變化,認爲錢越多越好。我開始從推推讓讓收紅包,到逢年過節收禮金基本上是來者不拒,後來開始插手建設工程招投標、土地出讓。從最初收錢時心跳加快、手發抖,到後來看着一捆捆的人民幣收起來也心安理得。
自己作爲市委書記,黨風廉政建設的第一責任人,本應在反腐倡廉方面做出表率,切實抓好黨風廉政建設的各項工作。但自己並沒有那樣做,甚至認爲條條框框太多了,煩瑣得很。在一些具體問題上喜歡講無原則的變通,如建設工程招投標、土地拍賣本不是自己管的事,不該去插手,自己卻爲了一己私利干擾了招投標和拍賣的公正、公平;明知受賄是犯罪,自己還去做,總認爲這是兩個人之間的事,不可能被人發現。
過去在大會小會上,我還應景式地教育幹部“一定要廉潔,千萬不要利用手中的權力爲自己謀福利,這是非常危險的”。現在想起來,覺得很滑稽,我在會上講廉潔,會下卻面不改色心不跳地收受禮金。由於自身不正、說不起硬話,對下屬的要求也越來越鬆。現在想想,人家憑什麼給我錢?還不是看重我手中的權力。要是我在“清水衙門”,也不會有人給我送錢。
記得第一次受賄,那個人把裝有幾十萬元現金的提包送到我辦公室,當時我的心情既興奮又害怕。我給送禮的人打電話,聲音都有點發抖,說讓他把錢拿回去。但對方告訴我說,這僅僅是他的一點心意,讓我放心,這事就只有我們倆知道,他是不會說的。
每次收到的錢,我都沒動過。爲了不引起麻煩,我經常是以岳母或兄弟姐妹的名義存起來,直到案發時,我受賄的錢都沒有用過,分文不少地交了出來。錢,這個身外之物,現在看來並沒有帶給我幸福。案發前,它帶給我的是心虛、失眠、驚嚇。案發後,它帶走了我的自由,帶走了我家的溫馨,帶走了我爲黨和人民服務的機會。我多想時光倒流,哪怕讓我回到艱苦年代,吃粗茶淡飯,只要過自由生活,我也心甘情願。但這隻能在夢裏實現了,現在悔之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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