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四川省檢察院偵查終結,成都市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四川犍爲電力(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下稱犍爲電力)原總經理官平鉅額受賄、行賄案,近日由成都市中級法院作出一審判決:以受賄罪判處官平無期徒刑;以行賄罪判處其有期徒刑十年;決定合併執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5月15日,四川省檢察院向本報記者獨家披露了該案的內幕。
10萬現金裝進鞋盒送人
據四川省檢察院有關部門負責人介紹,檢察機關是在查處犍爲縣原縣委書記田玉飛時,發現官平涉嫌犯罪問題的。
檢察機關查明,2002年初,犍爲電力進行改制時,時任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的官平想低價買下該公司的國有股份,多次找時任犍爲縣縣委書記的田玉飛希望得到支持和關照。2002年春節前的一天,官平在一家賓館停車場將用鞋盒裝好的10萬元現金送給田玉飛。
收受賄賂“胃口大”
官平接受調查後,檢察機關又發現他有涉嫌受賄問題。
檢察機關查明,1999年至2002年,犍爲電力供應部副部長兼公司駐成都辦事處主任劉某(另案處理)在負責該公司農網改造等項目設備採購中,向官平提出平分供貨單位給予的“回扣”,官平簽字同意報銷上述設備款項。後劉某用128萬元爲官平在成都一高檔住宅區購買了1套面積爲282.91平方米的住房。
1998年3月,劉某找到兼任壇罐窯水電站二期工程指揮部常務副指揮長的官平,請他幫助其兄(另案處理)取得電站土建工程,劉某承諾事成後給予實惠。1998年5月,在官平的幫助下,其兄參與競標獲得該項目。1999年至2001年3月,官平先後在犍爲和成都等地3次通過劉某收受劉兄給予的現金137萬元。檢察機關查明的這些受賄犯罪事實,法院經審理均予以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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