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伯哥打弟媳,弟弟爲了給妻子撐腰,將哥哥打成重傷,日前被一審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
2005年8月份,王文來到弟弟王武經營的設備公司院內,用角鐵將辦公室的玻璃砸碎後,又毆打院子裏養的狗。這時,王武的妻子孫琳出來勸阻,王文開始用角鐵打孫琳,王武見狀,奪過王文手裏的角鐵,將哥哥打成重傷。案發後,王武賠償王文各項經濟損失4萬元。
一審法院審理後認爲,王武見自己的妻子被同胞兄長毆打,不能冷靜處理,而將兇器奪過來毆打哥哥頭部及身體其他部位,已構成了故意傷害罪,但是由於王武是初犯,且與王文是親兄弟關係,歸案後認罪態度較好,且積極賠償了王文的經濟損失,互相取得了諒解,所以法院依法判處王武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
(以上人物均爲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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