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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存基數不得低於670元
2006年經市財政局、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及市國資委或區縣財政部門、勞動保障部門認定的特困企業、困難企業和比較困難企業可申請降低2007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最低爲單位和職工各5%;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不得低於670元,單位覈定的職工(包括領取基本生活費的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低於670元的,以670元爲繳存基數。
欠繳以前年度住房公積金的企業可按原規定申請降低欠繳年度的繳存比例。欠繳以前年度住房公積金的企業,符合欠繳年度降低繳存比例條件的,可按欠繳年度的申請條件和繳存比例政策申請降低。
住房公積金年檢同時進行
單位辦理2007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額調整,同時按《天津市住房公積金登記管理辦法》(津公積金委[2006]11號)規定,辦理住房公積金年度檢驗,年檢合格後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向單位核發住房公積金登記證件。2007年2月1日後新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的單位不需進行年度檢驗。
公積金三大焦點問答
一、單位如何辦理提高、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緩繳住房公積金審批或超過繳存基數上限繳存住房公積金備案手續?
1.單位到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分中心或管理部領取或登錄“天津市住房公積金網站”(網址爲:www.housefund.cn或www.zfgjj.cn)下載申請(備案)表冊。
2.單位填寫申請(備案)表冊,並加蓋單位公章及職工大會或職工代表大會(工會)章。
3.單位持相應的申請資料到分中心或管理部辦理審批或備案手續。
4.單位當時領取分中心或管理部審批或備案後的審批表一份,作爲覈定職工月繳存額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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