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不滿交強險“暴利”,車主坦言“希望降價”
·保監會否認交強險“暴利”說,但表示可能7月調整交強險稅率
·專家表示降價希望不大,目前爭論有利於交強險更合理發展
今年7月1日將迎來實施一週年的“交強險”現在卻深陷市場爭論的泥潭。日前,北京首信律師事務所律師孫勇一紙訴狀把中國保監會告上了法庭,之前,孫勇向保監會提出行政複議申請,並向保監會提供8份證據,認爲交強險每年有400億元的暴利。
這已經是孫勇因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問題第三次向保監會“發難”,從去年7月1日纔開始正式實施的交強險,是我國正式推行的第一個法定強制保險,但實施不足一年,卻接連遭遇“暴利”、“信息不透明”的討伐,尤其在4月份國內保險公司兩大巨頭人保和平安公佈2006年的年報後,市場對交強險的“暴利”指責更是達到頂點。
面對壓力,保監會終於按捺不住了。5月22日,保監會有關負責人就交強險“暴利”說進行表態,否認交強險存在400億元的“暴利”,並表示爲了確保交強險更合理的實施,“今年7月1日起將在全國統一實行交強險費率浮動機制”。
交強險,實施未滿一年,年保費也才千元左右,但卻已經在市場激起千層大浪。
事件起因
北京律師孫勇再三發難:交強險每年暴利400億元
4月6日,北京首信律師事務所律師孫勇向保監會提交了一份“撤銷交強險賠償限額規定”的行政複議申請,指責交強險每年有400億元的“暴利”。在被保監會以其申請複議所針對的行爲“不屬於具體行政行爲”不予受理之後,4月27日,孫勇將保監會告上了法庭,請求判決撤銷保監會不予受理的決定書。
4月27日,北京市德潤律師事務所律師劉家輝受來自北京市、上海市、湖南省、山東省等地共計156位車主授權委託,向保監會遞送了《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聽證申請書》,要求進行聽證會。該聽證申請書中所列舉的交強險實際執行中的不足之處包括:“無責財產賠償,使有責方獲得合法的‘不當得利’;費率構成、釐定程序及決策過程不透明;保費過高保障過低;從交強險保費中提取救助基金加重投保人負擔”等。
讓保監會頭疼的還不止這些,如果說孫的算法尚只是未經嚴格考證的估計的話,那麼4月份國內保險公司兩大巨頭人保和平安公佈的2006年的年報更是給了交強險“暴利”的口實,在兩大公司的年報中,兩公司2006年的業績均出現了明顯增長,人保2006年賺淨保費更是達到556.16億元人民幣,比2005年增加了4.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由於去年車險已賺淨保費快速增長,而車險保費的驟增仰仗交強險業務的帶動。上週,記者採訪了多位車主,有十幾年駕齡的蔡先生也向記者表示:“交強險的確太高了,有點不合理。”
交強險“暴利”說似乎可以蓋棺定論了。
400億元“暴利”是怎麼算出來的?
孫勇算了一筆賬:我國機動車保有量達1億多輛,按保守的數字1億輛算的話,只要投保率達到80%,每年交強險保費收入就能達到800億元。以交強險的最高賠付6萬元計算,根據交通部公佈的事故數量,每年賠償總額不會超過200億元。扣除稅金、管理費、手續費等費用開支(合計不超過200億元),交強險一年至少有400億元的利潤。於是,交強險在實施尚不滿一年的時間裏,就背上了狂攬400億元“暴利”的指責,而這顯然違背了《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中規定的“總體上不盈利、不虧損”原則。
部門迴應
保監會多次救急:“暴利”說缺乏依據
依據一:去年下半年,經審計的全國交強險保費收入爲218.7億元。
依據二:公安交管部門公佈的道路交通事故數,也不能簡單等同於交強險賠案數。保險賠案數實際上遠遠大於交通事故數。
壓力之下,保監會不得不再次出面救急。5月22日,保監會有關負責人再次就交強險相關問題接受新華社記者的採訪,並正式就交強險“暴利”指責表態:業內關於交強險“400億元的暴利”算法既不科學亦不準確。
事實上,這已經不是保監會第一次出來針對交強險“救火”,早在今年年初,保監會就針對交強險“暴利”指責多次出面救急,4月份,保監會新聞發言人袁力也公開回應交強險“暴利”一說。
保監會表示,截至今年3月底,我國共有機動車1.48億輛,其中汽車5181.1萬輛,摩托車8248.8萬輛,拖拉機1331.2萬輛。摩托車和拖拉機合計佔機動車總數60%以上,車均交強險保費在100元左右。即便各種車型的投保率都達到100%(事實上達不到這種水平),全國機動車交強險保費總額也達不到800億元。事實上,“去年下半年,經審計的全國交強險保費收入爲218.7億元。”
另外,保監會表示“公安交管部門公佈的道路交通事故數,也不能簡單等同於交強險賠案數”,因爲:交強險除了賠償道路交通事故的損失,對於道路以外(如小區內、企業內、停車場等)的事故損失,保險公司也要立案賠償;衆多輕微、自行協商處理的事故雖未列入公安交管部門的統計,但均在保險公司形成賠案;一起交通事故中,除了車與人相撞外,往往都涉及兩車甚至多車互碰。車主需分別向各自的保險公司進行索賠。所以保險賠案數實際上遠遠大於交通事故數。
據此,保監會表示:交強險“400億元暴利”的說法缺乏依據,並表示“保監會與公安部已經就《交強險費率浮動辦法》多次交換意見,研究制定交強險費率浮動機制框架。”以確保交強險的更爲合理的實施。
什麼是交強險?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簡稱“交強險”)是我國首個由國家法律規定實行的強制保險制度。《條例》規定:交強險是由保險公司對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車人員和被保險人)的人身傷亡、財產損失,在責任限額內予以賠償的強制性責任保險。目前一輛6座以下家用轎車的交強險保險費用爲1050元,標準保額爲6萬元。
各方聲音
一方面是兩大保險巨頭驚人的年報和“400億暴利”的指責,另一方面是保監會更爲精確的算法否定,交強險究竟存不存在暴利?多位汽車行業專家和保險業人士表達了他們各自的看法。
“暴利說”難求證
南菱汽車集團副總裁向寒鬆表示:“交強險暴不暴利很難一概而論。”他表示:由於車險市場的行業性特徵,很難說保險公司在一個劃定的時間內賺了多少錢,“說不定全年都沒有事,但最後一天卻出了意外得賠出去,而且,現在距離交強險實施一年還有一個多月的時間,這段時間裏有什麼變化誰也沒法保證。”
向的說法得到大多數專家的認同,在採訪中,一位具體經辦車險業務的業內人士向記者表示:“交強險和別的車險不同,理賠起來特別困難,就算他們(指孫勇,記者注)的算法確切,現在有400億元的利潤,但其實還有很多出了事故現在還在辦理理賠的,把這些考慮進去,實際的利潤絕對沒有那麼多。”
規範的制定更爲重要
中央財經大學保險系主任郝演蘇表示,相對是否暴利的爭議,規範的制定更爲重要。他認爲,對於保險公司內部的管理成本和外部的賠付成本如何嚴格界定、預提多少比例的風險準備、保險公司的盈利部分放在哪裏、是否建立基金進行各年度盈虧調劑等都要予以重視。
中國社科院金融研究所研究員易憲容還指出,現行的交強險條例和費率是依據保險公司單方面提供的數據和資料制定的,監管部門和公衆都處於信息劣勢,因而無法保證保險公司、政府、車主、第三者的利益達到平衡。他認爲,作爲強制性保險,交強險應該讓更多的公衆參與討論,監管方應該將交強險費率的制定過程及實施情況公開透明化,以使消費者明明白白掏錢,實實在在受益。
降價可能性不會很大
除了“暴利”,市場對交強險降價的呼聲也相當高,在採訪中,這些專家和車險業人士表示:交強險降價的可能性不會很大,長安福特華馳福威專營店負責經營車險業務的陳先生向記者表示:“沒有聽到交強險要降價的消息,降價的可能性應該不大,如果說有變化,可能是理賠起來會變得容易些,畢竟現在交強險理賠太麻煩了。”
目前,保監會已經明確表態:將在7月1日正式實施交強險費率浮動機制,這意味着,車主交強險將不是“一刀切”,而是根據上一年的保險信譽,享受浮動費率,換言之,車主在上一年保險紀錄良好,新一年的交強險可能下調,反之,則可能上漲。
交強險其他質疑也不少無責賠付讓人難理解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中規定,交強險6萬元的責任限額分爲死亡傷殘賠償限額50000元、醫療費用賠償限額8000元、財產損失限額2000元,這是被保險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責任的賠償限額。如果被保險人在交通事故中無責,同樣要賠償事故另一方,但是保險公司給被保險人的賠償限額只是有責情況下的20%,即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爲10000元、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爲1600元、財產損失限額爲400元。後者便是交強險中的無責賠付條款。
北京車主張先生駕車時與一輛強行併線的車發生剮蹭,經交警判定,張先生無責,對方負全責。定損後張先生的車損爲300元,對方車損爲700元。張先生本以爲等着對方賠錢修車就可以,卻被對方保險公司告知,由於車在7月1日之後投保了交強險,因此還要賠給對方400元。結果張先生賠了對方400元,對方纔賠了他300元。對此張先生不理解:“爲什麼走得好好的,他撞了我,我的保險公司還要賠他錢。原來商業險判全責的話,我什麼都不用管,只管修車就行了,現在還要我的保險公司賠他錢,手續太煩瑣。”
在該條例施行之初,曾有網站打出了“撞了也白撞”的標題,針對“有責任的人”和“沒責任的人”,詳細解釋投保人在投了交強險後,保險公司如何爲投保人支付賠款。按照這種解釋,肇事者和受害者都將得到保障,在一方面是保障了車主的權益,但另一方面也放縱了“馬路殺手”的橫行。不少車主表示還是應該要明確責任,不僅能合理保障受害者權益,也能對“馬路殺手”有所抑制。
交強險保障額度較低
同時,記者在採訪過程中發現,很多車主反映交強險的保障額度較低,尤其在財產賠償方面,目前交強險理賠的上限是2000元。一般來說,車主都不止投交強險一個險種。
友邦保險某車輛保險專員說道:“客戶一般都不會只投交強險這一種保險,一般還會選擇三責險等其他險種進行投保。第一是因爲交強險的額度較低,最高責任限額爲6萬元,不能滿足客戶的需求;第二,由於交強險運行時間不長,很多東西都還在摸索過程中,客戶普遍覺得索賠起來比較麻煩,不僅時間長,而且很多手續都要自己去跑,有時交通費都超過索賠的費用了。”
有專家指出,除了交強險施行無責賠付原則外,與商業三責險相比,其區別主要在四個方面:第一是交強險沒有責任免除。商業三責險條款中規定了很多免責內容,而交強險除了車主的故意行爲外都必須賠償。第二,交強險沒有免賠率。第三,交強險不得拒賠。最後,保險公司沒有風險選擇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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