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日上午9時30分,北京市第一中級法院對國家藥監局原局長鄭筱萸案作出一審宣判。鄭筱萸因受賄、玩忽職守兩罪並罰,被依法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鄭筱萸當庭表示不服,目前其家屬已經委託律師提起上訴。
據瞭解,鄭筱萸案一審期間,鄭本人對檢方的受賄指控沒有異議。
而其辯護律師就鄭是否構成玩忽職守罪、尤其是因徇私舞弊而導致玩忽職守作了辯護。但最終,北京一中院對兩罪均予以認定,並於5月29日上午作出一審判決,對鄭筱萸犯受賄、玩忽職守兩罪並罰,依法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根據《刑法》規定,鄭筱萸可以就一審判決提起上訴,上訴期限爲十天。據悉,鄭筱萸當庭表示不服,目前其家屬已經委託律師提起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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