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北京市教育紀工委和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檢察院聯合舉辦了“懲治與預防並舉,攜手共建和諧校園”高校職務犯罪圖片展。
這次的展出主要考慮到了教育系統職務犯罪集中的高等院校。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檢察院對5年間(2001-2006年)辦理的這類案件分析後發現,高等院校和高校企業人員犯罪佔了總量的82.5%;犯罪主體中行政管理類人員呈增多趨勢,其中尤以主管人、財、物審批工作和受委託經營、管理、經手公共財產的人員居多。
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反貪局局長王長林表示,“教育系統貪污腐敗問題已經成爲當前查辦和預防職務犯罪工作的重點之一。”
高校職務犯罪案件涉案金額過千萬
在雲集了50所高校的北京市海淀區,教育系統貪污賄賂案件逐年增多,涉案金額節節攀升,其中高校職務犯罪案件佔了絕大多數。
2002年至2004年,海淀區人民檢察院查處的高校人員職務犯罪案件僅佔3年立案總數的7.6%。而2005年,這一比例達到了30%;2006年前7個月,高校職務犯罪案件就超過了2005年全年數量。
在海淀區人民檢察院受理的40個案件中,貪污、受賄、挪用公款、職務侵佔類案件佔到了近93%,涉案數額從兩萬元到上千萬元不等。應入賬的不入賬,大量的賬外資金被私吞;在發票上做手腳貪污公款;採購物品撈取回扣;利用工程建設受賄等,都是教育系統職務犯罪的常見手段。
行業潛規則加劇高校腐敗
某大學教材服務部負責人任某、發行員姜某在購買圖書時,將部分圖書折扣隱瞞,把錢存放於單位保險櫃內。隨後,二人伺機把錢“洗”入自己的腰包。
行業潛規則導致的腐敗案件並不僅限於圖書採購環節。從海淀檢察院查辦的案件來看,教學設備、物品的採購環節,基建部門的發包、結算環節以及資料印刷、代理髮行等,都是教育系統職務犯罪的易發部位。
以圖書採購爲例,一般來說,書商爲維繫自己的客戶羣,保證市場份額,會根據銷售圖書的總數和金額,給予購書方以一定的折扣或好處費。而且,這種折扣或好處費往往是以“暗釦”的形式出現,所給予的對象也主要是購書單位的經手人、負責人。
從2005年下半年開始,最高人民檢察院針對全國圖書出版、發行行業中普遍存在的圖書銷售回扣問題展開了專項打擊行動,不少高校的圖書教材採購人員紛紛在此次行動中落馬。海淀區人民檢察院院在行動中破獲的受賄案件中,高校人員佔到了71%。
檢察官提醒,科研經費的分配、使用也要加強管理和監督,這可能是將來高校職務犯罪的又一易發領域。
檢校聯手堵住高校管理漏洞
2002年,某高校財務處處長侯某,在未經領導批准的情況下,擅自作主並假冒領導簽字,先後兩次挪用公款達900餘萬元。但學校未能及時發現,在侯某卸任後,學校又任命他爲分校校長兼書記。
同年,該校現代教育技術中心會計單某用假髮票報銷,涉嫌貪污案發。
2003年,該校出納馬某又因挪用公款25萬元被立案偵查。在其挪用公款的數年裏,學校對他的年終考評一直爲“稱職”。
兩年時間,同一學校的3名財務人員受到法律追究,這不能不說是高校的管理體制、用人機制存在漏洞。
檢察官建議,高校在對人的管理方面要強化崗位責任制,重點對高校主要領導和財務、採購等人員實施規範化的考察、任用和監督管理。
據悉,海淀區人民檢察院在已與區內5所高校建立了“五校預防職務犯罪聯席會議制度”。下一步,該院準備通過與高校簽署預防職務犯罪合作協議的形式,將預防職務犯罪的網絡涵蓋到區內每一所高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