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了孫子的撫養費問題,年近七旬的老漢將孩子的母親打傷。日前,其被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判處管制兩年。
被告老漢1939年出生,已經退休。法院經審理查明,去年2月19日下午4時許,被告在其家中,因孫子的撫養費問題,與前來送撫養費的前兒媳發生爭執。爭執中,被告將前兒媳的面部打傷,造成對方面部兩處骨折,後經鑑定爲輕傷。審理中,被害人提出附帶民事索賠要求,訴求被告賠償自己包括精神損失費在內的各項經濟損失共近2萬元。法院根據各項證據,除判令被告管制兩年外,還判令其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107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