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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安區公路局豪華大堂
大樓外觀氣勢非凡
大堂裝修僅大理石一項就花200多萬元
這棵松石配景觀據說耗資百萬元
對違規改造大門等工程負有主要領導責任;張助浪行政紀律責任被追究
記者今天(2日)上午在深圳市寶安區『政府在線』上看到,區委區政府近日決定,對區公路局領導班子做出調整,免去張助浪同志寶安區公路局局長、黨委副書記職務;免去林映周同志區公路局黨委書記職務。兩人工作將另行安排。巫作如主持寶安區公路局全面工作。
經本報報道『深圳寶安區公路局斥資3000萬重修大門』後,前不久,深圳市監察局和區監察局組成聯合調查組,對寶安區公路管理中心大樓改造工程存在的問題進行了調查核實。
寶安區政府在『我區對公路局領導班子做出調整』通告中稱:經查,寶安區公路局是區直屬事業單位,寶安區公路管理中心大樓由區公路局和下屬7家企業共同出資興建,2003年8月竣工投入使用,公路局產權佔31.4%。公路局使用面積6480平方米,7家企業使用面積8451平方米,對外出租面積10300平方米。
2006年5月29日,公路局召開局長辦公(擴大)會。會議決定對大樓配套設施及大門大堂進行改造,並將改造工程交由具有資質的其下屬企業長築路橋工程有限公司以零利潤方式負責實施。改造項目共11項,總投資2736.34萬元,其中出入口大門163.4萬元,大堂628.45萬元,玻璃幕牆390.00萬元,車庫392.02萬元,露天停車場(廣場)768.65萬元,市政連通道路25.46萬元,公益廣告燈箱36.76萬元,LED顯示屏139.37萬元,文化浮雕112.75萬元,電子監控設施31.74萬元,燈光效果改造47.73萬元。改造工程於2006年6月16日開工,同年10月23日竣工,工程費用由公路局和下屬各企業按使用大樓面積的比例分攤。
通告聲稱,經查,該改造工程存在著未履行立項審批(核准)和施工報建手續、未經批准直接將工程交由下屬公司負責施工的問題。經審理並函詢市有關主管部門,上述行為違反了有關規定。張助浪同志作為區公路局局長、區公路管理中心大樓配套改造工程領導小組組長,對此負有主要領導責任。經區委區政府研究決定,追究張助浪同志的行政紀律責任,並報市監察局同意。
鏈接:網友批豪華大門拆拆建建 本報報道引各界強烈反響
5月14日,有網友在深圳新聞網論壇《我說深圳事》欄目中發出《耗資千萬元豪華大門為何拆拆建建》的帖子,帖子反映深圳市寶安區公路局新大門在新修僅僅三年後再次推倒重修,耗資3000萬元,並將公路局外觀和內部裝修的奢華景況用圖片的形式展示出來。
5月23日,本報深圳新聞版刊登《深圳寶安區公路局斥資3000萬重修大門》,引起各界強烈反響,後多次作追蹤報道。寶安區政府對本報的報道作出回應:是否『違規』尚待核實,對該項目的花費作出明細梳理。而公路局曾召開黨員會議,要求全局黨員對媒體『封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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