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湖北省武漢市武昌區和平大道與新河街交叉路口的東北角,一處商品房開發區內幾幢高樓正在施工中,人們看着一天高似一天的大樓主體結構,並不知道其背後發生的故事。
事實上,這塊地原是一家國有公司土地,價值至少可達5000萬元。兩年前,卻被以1300萬元賣掉,3000多萬元的國有資產流失,而這一切只由於一張只有300字的證明覆印件。
瞭解這一事件的人都覺得,事件的背後,有一個精心策劃的圈套。
一塊惹人注意的土地
漢康物業發展公司是一家國有公司,1992年9月由武漢市體改委組建,註冊資金登記爲3000萬元。
1994年,漢康物業與武漢住宅投資公司、恆豐經濟技術和恆豐聯合置業建立了業務關係。幾年下來,因種種原因,3家公司說漢康物業欠他們共1443萬元。這期間公安機關介入調查,又經多方調解解決終無結果,最終走入訴訟。
2000年武漢市江岸區法院分別就3家公司的起訴作出判決,要求漢康物業分別返還3家公司138萬元、321萬元和860萬元,共計1319萬元。
漢康物業不服判決,提出上訴,可惜在期限內無法交齊鉅額上訴費,被法院按自動撤訴處理,一審判決生效。
漢康物業無力執行判決。2001年11月,該公司的13畝土地被法院查封。
漢康有地一共25畝,位於武漢市武昌區的中心地帶,開發前景當時就看好。幾年前漢康物業就開始在這裏開發商品房,一期工程用去12畝。剩下的13畝也完成了基礎建設,再過一兩年,就能全部建好,到時候漢康即可還清債務。由於法院把該公司的用地和賬戶全被封死,所有工程只好全部停止。
漢康物業認爲,這塊地按當時價格至少值5000萬元,江岸區法院因1300多萬元債務就將地塊查封,是超值查封,違反了最高法院相關司法解釋,爲此不斷上訪和申訴。但兩年多時間,沒有任何結果。
突然出來個地鐵線規劃
2004年3月,一個劃轉漢康物業這塊土地的方案開始運作。
武漢市政府督察室給市長的一份報告,提出瞭解決漢康物業拖欠兩恆豐公司債務的方案。報告說,兩恆豐公司已因債務未清而歇業,職工全部下崗回家,對政府“積怨很深”。漢康物業是政府“虛投出資”的國有公司,註冊資金登記爲3000萬元,政府負有連帶在註冊資金限度內償還債務的責任。漢康物業無力償還債務,建議由市規劃土地局將漢康的13畝土地劃歸兩恆豐使用,以平息這一債務糾紛。
然而這塊地的價值遠高於兩家1100多萬元的債務,如何“劃歸”?
督察室的報告說,這塊地價值沒那麼大,因爲規劃有地鐵將從下面通過,屬於“控制地段”,“不能新增建築”,整個地塊價值大減了。
督察室有一份武漢市規劃國土局寫給該室的報告,說是在漢康物業那塊約13畝的地中有8畝在“地鐵控制線”之內,地鐵2號線將從下面通過,因此這塊地只能建“1至3層淺基礎建築”。報告還附一張電腦打出的地塊簡圖。
這份報告日後成了爭議的焦點。
報告的落款是武漢市城市規劃局和國土資源管理局,蓋的卻是國土資源局的“業務聯繫專用章”。整篇報告不足300字,而且只是一份複印件。
爲什麼規劃國土局專門寫給督察室的報告不蓋局的正式公章,卻用“業務聯繫”章?爲什麼沒提交文件原件,交來的卻是複印件?
督察室後來的解釋是,他們當時要的就是複印件,因爲政府部門之間的文件不需要太正規。
市領導對督察室的報告作了原則性批示,報告提出的劃轉地塊方案沒有實行。
方案沒實行,規劃土地局那份短短的、“不太正規的”複印件報告卻繼續起着關鍵作用。
2004年7月,江岸區法院通知漢康物業,準備將查封的土地評估後拍賣或變賣,以償還3家公司的債務。
隨即,江岸區法院委託武漢國佳房地產評估公司對漢康物業的13畝地價進行評估,所提供的資料裏就有這份複印件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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