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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3日下午,在北京大學《2007中國人力資源服務產業白皮書》首發的新聞發佈會現場,談及《勞動合同法》和《就業促進法》施行前的華爲裁員事件時,北京大學教授、資源開發與管理研究中心主任肖鳴政稱這些企業的做法是在消極執行法律和政策,應該加強工會作爲申訴調查機構的職能。而到場官員則對這一問題避而不答。
有記者問:怎麼看待華爲補償10億元鼓勵7000員工辭職再競聘上崗?肖鳴政稱:上有政策,下有對策。一些政策法律出臺後有些企業積極反應,有些企業從消極方面執行,而華爲主要是從消極方面執行的。
“這不好從法律上去斷定,要看勞資雙方願不願意接受,如果員工是發自內心的就不存在問題,但是員工主觀不願意,公司通過手段誘惑、脅迫就不適當,不地道了”。肖鳴政教授說。
肖鳴政認爲,現在的工會沒有起到應有的作用。發生類似的事件時,應當由工會來接受員工申訴,調查員工是否出於自願。如果這種事件多到一定程度,還要考慮在《就業促進法》中增加相應的補充條款。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中國勞動科學院、人事部人才流動開發司有關負責人也參加了該發佈會。被問及華爲事件時,他們要麼反問記者“你怎麼看”,要不說“不好評價”。“這個事將來會有說法,現在不能說。”現場,一位官員對記者連連擺手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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