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激勵廣大軍民更加紮實地做好雙擁工作,全國雙擁工作領導小組、民政部、解放軍總政治部將於近期命名新一屆全國雙擁模範城(縣),同時表彰一批雙擁模範單位和模範個人。全國雙擁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自24日起,將對擬命名錶彰的355個全國雙擁模範城(縣)、255個雙擁模範單位進行公示。
公示信息將刊登在24日出版的人民日報、解放軍報和新華網、人民網、央視國際網站上。擬命名的全國雙擁模範城(縣)公示期爲15天,擬表彰的雙擁模範單位公示期爲7天。
關於對擬命名全國雙擁模範城(縣)進行公示的公告
2004年1月全國擁軍優屬擁政愛民工作會議以來,在黨中央、國務院、中央軍委的正確領導下,各地各部隊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爲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服務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和軍事鬥爭準備爲中心,以抓好各項任務在基層落實爲重點,以解決軍民最直接、最關心、最現實的問題爲突破口,創造性地開展雙擁工作,有力地促進了經濟社會發展和軍隊現代化建設,涌現出一大批富有時代特色的先進典型。
爲了表彰先進,樹立典型,激勵廣大軍民更加深入紮實地做好雙擁工作,全國雙擁工作領導小組、民政部、總政治部決定命名新一屆全國雙擁模範城(縣)。經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雙擁工作領導小組按照評選條件和規定程序推薦,全國雙擁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初審,現將擬命名的全國雙擁模範城(縣)名單進行公示。公示期爲15天(2007年11月24日至12月8日)。
關於對擬表彰的全國雙擁模範單位進行公示的公告
爲了表彰先進,樹立典型,激勵廣大軍民更加深入紮實地做好雙擁工作,全國雙擁工作領導小組、民政部、總政治部決定表彰一批雙擁模範單位。經各地各部隊按照評選條件和規定程序推薦,全國雙擁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初審,現將擬表彰的全國雙擁模範單位名單進行公示。公示期爲7天(2007年11月24日至11月30日)。
公示期間,凡認爲公示的單位不符合雙擁模範要求的,可以電話、電子郵件、信函等形式向全國雙擁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反映。反映情況要客觀真實。以單位名義反映情況的要加蓋公章,以個人名義反映情況的要署真實姓名和聯繫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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