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士康剛大張旗鼓學習《勞動合同法》,轉身就大規模炒人?昨日,記者瞭解到有人在網上報料稱:“觀瀾富士康DPBG大裁員,大約被解聘人數達300多人,並且是整個部門的裁減。昨天通知,今天就必須辦手續走人。”富士康深圳總公司宣傳方面負責人廖先生正面迴應了這個質疑:“此次和公司解除勞動關係的是部分短期合同員工,決不是某些人所說的惡性裁員,規避勞動合同法。”
內部員工耳聞裁員舉動
據瞭解,本月12日,富士康科技集團總裁郭臺銘與近70萬名員工參加了《勞動合同法》學習,並主動與數萬名已連續工作8年以上的員工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其餘員工將以簽訂長期勞動合同爲主。郭臺銘承諾:“富士康非常支持勞動合同法,不會大量裁員。”然而,昨日有人在奧一網上發帖稱:觀瀾富士康精密組件有限公司突然辭退300多名員工,而且事先並沒有提前通知。
記者嘗試聯繫發貼人,然而對方回覆了一條帖子後就再也沒有進一步透露有關情況。記者致電觀瀾富士康精密組件有限公司相關負責人,但暫時沒能取得聯繫。公司一名內部員工向記者透露:“曾聽說公司近來有裁員舉動。”不過具體是哪個廠區、什麼工種、涉及多少人,該員工表示不是自己部門,所以詳細情況不清楚。
“決不是惡性裁員”
下午5時左右,記者聯繫上富士康深圳總公司負責宣傳工作的廖先生,他正面迴應了網上的質疑。“此次和公司解除勞動關係的是部分短期合同員工,決不是某些人所說的惡性裁員,規避勞動合同法。”
廖先生介紹,富士康公司與99%以上的員工都簽訂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或長期勞動合同。由於公司目前仍生產部分季節性、消費類產品,所以也僱傭了一些短期合同制員工,並與之簽訂了3—6個月的短期合同,即所謂的季節性員工。年末合同期滿,公司已經按照勞動法給予員工適當賠償,與之解除了勞動關係。
廖先生同時告訴記者:涉及此次短期合同到期、終止勞動關係的只有40多名員工,還有一些員工是轉移到別的生產線,從事別的工作,決不是外界所說的300多人被解聘。“富士康公司每年都會招聘類似的季節性員工,合同期滿後的季節性員工也可在每年的旺季再前來公司應聘,公司會優先考慮。”廖先生說:“也許目前恰好是新《勞動合同法》實施前夕,而且又發生過不少企業裁員規避新法的案例,所以此次富士康事件纔會引起這麼大的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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