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法實施前夕上市公司勞資糾紛再成焦點
□在重慶百貨工作十幾年,在新勞動合同法實施前夕,卻被告知與商場不存在勞動關系,商場要求她們與供貨商簽訂勞動合同,14名女售貨員憤起維權
□近年來全國商業企業普遍存在『商品是商場的,但賣商品的人卻不是商場的』這一奇怪現象,伴隨而來的勞動關系混亂,侵權現象嚴重
□京城一位勞動合同法專家來重慶講課的時候,面對880元的高價門票,工資平均不到千元的十幾個辣妹子們竟然湊錢買了兩張票去聽課。她們渴望得到法律的『援助』
在重慶百貨大樓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十幾年,在新勞動合同法實施前夕,卻被告知與商場不存在勞動關系,2007年12月21日,谷小華等14人與重百下屬重慶百貨北碚商場的勞動派遣爭議案,在重慶市北碚區勞動爭議仲裁庭第二次開庭審理。
開庭當天,14名重慶『辣妹子』身著統一的重百工服,早早地就趕來了。她們背後,幾萬名重百員工的眼睛在關注著此次仲裁的勝負,因為這個仲裁結果也關乎她們的命運。據悉,仲裁結果將在本月25日公布。
遺憾的是,通往仲裁庭的樓梯上,安置了一扇大鐵門,記者和前來旁聽的重百員工均被擋在這扇大鐵門之外不得進入。
企業『冰冷』做法讓人無法接受
『我在重百工作了十年,根據公司的安排換過幾個專櫃,但是從來沒有離開過重百。可是有一天我被重百的領導告知,我不是這的人,而是屬於一個我從來沒有乾過且根本不認識的廠家。我懵了。』心直口快的鄭俐對本報記者說。
2007年4月,鄭俐、谷小華等正在重慶百貨北碚商場上班的很多櫃臺售貨員都收到了一張重慶百貨公司發的《聯營專櫃人員上崗管理協議書》,商場讓她們在這張協議書上簽字。
協議書上的內容是讓她們承認:她們已經和供應商建立了勞動關系,並簽訂了勞動合同;她們被供應商委派到重慶百貨工作,工資獎金及各種保險福利待遇均由其供應商支付;她們不能和重慶百貨建立勞動關系。
『我在這工作13年了,什麼叫我們不得和重慶百貨建立勞動關系?如果我們是供應商那邊派來的員工,還用得著簽這麼個協議來說明?這不是此地無銀三百兩嗎?』谷小華說。
谷小華所在的北碚百貨公司是重百設立的第一個分公司,成立於1994年。正是在這一年,谷小華看到北碚百貨的招聘廣告前來應聘,經過面試、培訓和考試,她被留下來成了這裡的一名售貨員。『根據商場的指派,我先後在「聖師龍」、「華倫」、「明月」、「詩飛爾」等鞋專櫃工作。在這期間,重慶百貨沒有跟我們簽過勞動合同、沒有上過任何保險。』
張煉是1997年經熟人介紹來到重百的。『上午介紹,下午就來上班了。』2005年,張煉迫於商場的壓力與某供應商簽訂了勞動合同。『在這之前商場沒有和我簽過任何的勞動合同,但是我沒想到商場會憑此否認我2005年之前在這裡的工作經歷。在仲裁過程中,商場說我是2005年纔來的。』為此,張煉特別找到了當年的介紹人———重慶市北碚區統戰部副部長何茂文和北碚區委辦公室科長萬中華給她出具了一份文字證明。證明中說:1997年3月23日,經他倆介紹,北碚商場經理楊鋒、書記羅正偉同意,張煉被招聘到重百北碚商場工作,不屬於廠方派遣員。
據張煉介紹,2001年北碚商場有幾名員工被開除。『她們找到北碚百貨的經理要求索賠。最後商場不得不賠了錢。』至此之後,也就是從2002年開始,張煉和其她很多售貨員被商場強制要求與不同供應商簽訂了委派合同。
『我們根本不認識廠家的人,只是商場要求我們銷售什麼我們就到哪個專櫃。』她們不願意簽這麼莫名其妙的合同。『但是經理和我們說不簽就走人。簽了也只是個形式,和以前沒有區別。』谷小華和很多年輕女工因為怕失去工作稀裡糊涂地簽了合同。
2005年,商場改制,食品部成立超市被分離出去。這個時候,所有沒有成為正式員工的櫃臺銷售員要求全部與供應商簽訂勞動合同。『我還有個雙胞胎的姐姐,原來在食品部賣奶粉,食品部成立超市的過程中,又一部分人被轉為正式工,她是其中的一名。』張煉說,『我比姐姐還早來重百兩年,可惜沒有她幸運。現在連個身份都沒有,不被承認曾經是這裡的員工』。張煉表示,現在最擔心的就是她的糾紛會影響到姐姐。
14名女工的代理律師,重慶富國律師事務所彭林律師對本報記者說:『這14名女員工與供應商簽訂勞動合同之前在重慶百貨的工作經歷,重慶百貨不予承認。2007年4月,公司又讓她們簽《聯營專櫃人員上崗管理協議書》,她們纔想起舉起法律的武器來維護自己脆弱的權利。』
『十幾年的青春在這裡度過了,人到中年卻要被一腳踢出去,我們實在想不通。重百做為一家國內上市的大型國企,這種冰冷的做法讓我們無法接受。』
為了了解新的勞動合同法,京城一位勞動合同法專家來重慶講課的時候,面對880元的高價門票,工資平均不到千元的十幾個辣妹子們竟然湊錢買了兩張票去聽課。她們渴望得到法律的『援助』。
盡管面對的是實力雄厚的重慶百貨,但是辣妹子們對自己還是充滿了信心。『我們一定會堅持到底。』
為她們提供無償法律援助的北京大學婦女法律援助中心主任郭建梅對記者說:『她們很多已經四五十歲了,如果這個官司輸了,她們能不能找到新的工作,她們的生活將受到什麼樣的影響都沒法說。如果仲裁輸了,我們就幫他們到法院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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