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產部近日公佈了兩套漫遊費方案,但大多消費者卻對方案有些失望,認爲降價幅度太小。聽證代表江憲對此表示,如果沒有證據證明漫遊費有成本,不排除要求提出新方案的可能性。
本報訊一家外貿公司業務經理陳剛告訴記者,對網上公佈的兩個方案沒看太明白,總體感覺降價幅度很小,只降了大約2毛錢左右,因此“對兩個降價方案很失望,離廣大消費者的訴求相距甚遠”。市民曾紅也表示,最重要的是沒從方案中看到對漫遊費成本的核算,只看到一個計劃要出的降價結果,應通過獨立公正的審計部門來審計漫遊費成本,並對外公佈。
昨天,記者電話採訪了上海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推薦的消費者代表———上海市聯合律師事務所的江憲律師。他說已在11日晚上8時,接到了國家發改委工作人員的電話,通知他聽證材料已經寄出,約兩三日後就可以收到。同時,他告訴記者,發改委確定的聽證時間已定在22日。
對此次聽證會,江憲律師表示,如果手機漫遊只是虛擬服務,那麼漫遊費就應該取消;如果確實是投入成本的服務,那麼就應該看成本和價格之間的關係,看價格是不是合理,討論如何合理收費,讓消費者得到更多的實惠。
江憲律師表示,《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已經明確了電信資費的定價原則。該《條例》的第二十三條規定:“電信資費標準實行以成本爲基礎的定價原則,同時考慮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要求、電信業的發展和電信用戶的承受能力等因素。”《條例》還規定,電信業務經營者應當根據相關部門或電信管理的機構的要求,“提供準確、完備的業務成本數據及其他有關資料。”此次聽證會是否會公佈國內漫遊費的成本數據,目前尚不得而知。
目前在美國、澳大利亞等國家和地區,根本就沒有手機漫遊費,而歐盟電信企業也將取消歐盟3.8億手機用戶的跨國漫遊收費。如果沒有證據證明漫遊費有成本,江憲表示,不排除要求提出新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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